社保卡遗失怎样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5:19社保卡的各项事务怎么处理呢
【办法/过程】
1、开卡
新增人员处理参保2个月后,带单位社会稳妥登记证、代领人身份证到发卡银行领卡(续保的持续运用本来持有的IC卡)。
2、改卡和漏制卡补卡
带稳妥手册、身份证复印件(改卡的需带IC卡),到医疗稳妥基金管理科(在两区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到两区社保分局,下同)填写一式两份的《讹夺表》,2个月后带身份证、单位社会稳妥登记证到银行领卡(如参保材料错出生日期的需先到稳妥联系科更改)。
3、丢失补卡
需及时持身份证、稳妥手册到发卡银行信用卡部处理挂失(挂失电话:建行3329451、农行95599)并补办新卡。
4、销卡
参保人员逝世,逝世次月带逝世证明及IC卡,到医疗稳妥基金管理科开具证明,然后到发卡银行提取医疗稳妥个人账户余额并将IC卡交回给发卡银行。
5、医疗个人账户搬迁
带IC卡、身份证、养老个人账户搬迁证明到医疗稳妥基金管理科开具证明,然后到发卡银行提取医疗个人账户余额带往迁入地。
6、冲卡提款
带医疗稳妥结算单、IC卡、身份证到医疗稳妥基金管理科审阅并开具证明后,可到银行处理医疗稳妥个人账户的现金提取。
7、退医疗稳妥个人账户
农人合同制员工离场的,带IC卡、身份证、养老个人账户结算表到医疗稳妥基金管理科开具证明(或在养老待遇核发科退养老个人账户时一同处理),然后到银行提取医疗稳妥个人账户余额,并将IC卡交回给发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