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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09:11
莫大爷有三个儿子,儿子们结婚后都已搬出去单过。老伴早逝,当年家里也没什么产业。莫大爷年岁渐老,忧虑死后儿子们争产业,就早做准备,写了三个儿子均分遗产的遗言。莫大爷在逐步损失独立生活能力后,没想到儿子们居然都回绝奉养他。莫大爷心疼之余,遵从友人主张,与常年自动照料自己的街坊小杨签定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好:假如小杨依约承当莫大爷的生养死葬,则莫大爷过世后留传的一切产业,均赠与小杨。在小杨的精心照料下,莫大爷愉快地度过九十大寿后安定逝去。莫大爷的三个儿子得知父亲逝世,都在第一时间回来争遗产,并闹到法院。在这场官司中,法院追加小杨为第三人,并终究判定莫大爷的一切遗产归小杨一切。三个儿子拿着父亲的遗言,心里很不是味道。
法官说法:
承继法规则:"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许数人承继……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是公民与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签定的以生养死葬为条件的协议。司法解释规则:"被承继人生前与别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一起又立有遗言的,承继开端后,假如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言没有冲突的,遗产别离按协议和遗言处理;假如有冲突,按协议处理,与协议冲突的遗言悉数或部分无效。"本案中,莫大爷的遗言和遗赠抚养协议内容,对相同规模的遗产作了相冲突的处理,所以法院依照后者协议的约好,将遗产判给了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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