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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买房 分手后如何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10:59
盘女士来电2007年,她和男友在白沙大路买了一套房子,以夫妻名义同居,购房合同上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姓名,其时两边爸爸妈妈凑了3万元钱给他们作为首付款,每月的按揭是他们俩一起担负。现在他们分手了,想咨询这套房产该怎样切割?
广西钰锦律师事务所的吴世林律师回复并未挂号的婚姻其实归于未婚同居的领域,所以,发生的经济纠纷应按同居期间的产业切割来处理。由于没有成婚,也就不存在过错方不能免责这一说。假如呈现婚前产业纠纷,最好的方法便是,能洽谈处理的则洽谈处理,假如处理不了的,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中,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主要有两种景象:1.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而且现已付出全额房款,那么,该房产即便在婚后也仍归于个人产业。2.婚前以个人名义而且使用按揭借款购买,当事人两边一起还贷的,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属共有产业。法令上有“谁主张谁取证”的准则,假如提出诉讼的当事人一方不能举证房子是否有一起产业部分,那么则以房产证上的姓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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