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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福州本人或亲属买房落户办理指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22:51

  关于福州自己或亲属买房落户处理攻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项目:购房入户产权一切人系自己一切或直系亲属共有的
  处理条件
  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产权一切人系自己一切或直系亲属共有的,可按人均25平方米面积准予迁入夫妻、爸爸妈妈、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已婚子女按人均面积能够整户迁入,不允许拆户迁入后再请求“三投靠”。
  处理资料
  1.《房产证原件或《产权存案证明
  2.客籍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身份证
  4.客籍地派出所出具与产权人联系证明
  5.《结婚证。
  处理流程
  1、预定
  2、请求
  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阅处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
  3、处理
  客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处理落户
  处理时刻:
  资料完全的当场处理。
  处理费用:
  1.丢掉、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搬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掉、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团体户口簿每本40元)闽价(1997)费字218号
  处理地址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38号
  电话:0591-83713451
  上班时刻: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刻:工作日9:00-17:00
  补白:
  1、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化的,需交身份证规范相片一张。
  2、一套商品房只可享用一次,二手房原产权人虽未享用,但户口仍在原地址未搬出的,经发动无效的情况下,将原户中人员户口迁入街、乡(镇)为单位建立的团体户后,新产权人可按购房落户条件迁入。直系亲属指爸爸妈妈、爱人、子女,18周岁以下不能独自按购房条件迁入。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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