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答案分析之三国法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0:35
(四)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经营地别离坐落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品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送途中,B公司与我国D公司就货品转卖达成协议。请答复第97—100题。
97.“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飞行道路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条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7题)
A.“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经过期的权力和职责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经过相同
B.丁国可在“潇湘”号经过期对毗连区上空进行控制
C.丁国可依据其毗连区疆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只规则分道飞行
D.“潇湘”号应恪守丁国在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令规则
【答案】D
【考点】毗连区法令制度
【解析】沿海国能够在领海以外毗连领海划定必定宽度的海水带,在此区域中,沿海国对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控制权,这个区域称为毗连区。
选项A过错。领海是国家疆域的一部分,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底土都处于沿海国的主权统辖和分配之下,仅仅外国船只在领海享有无害经过权,毗连区不是沿海国疆域,沿海国对毗连区仅对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控制权。因而,外国船只在丁国的领海进行无害经过的权力、职责与在毗连区的权力、职责是不同的。
选项B过错。丁国能够在毗连区内行使的必要控制事项包含:(1)避免在其疆域或海域内违背其海关、财务、移民或卫生的法令或规章;(2)惩办在其疆域或海域内违背上述法规的行为。据此可知,沿海国对其毗连区的控制规模仅包含疆域或海域,不包含其领空。
选项C过错。沿海国对毗连区不享有疆域主权,因而,“丁国可依据其毗连区疆域主权”的说法过错。
选项D正确。沿海国能够在其毗连区内对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控制权,经过船只应当恪守沿海国的相关法令规则。
98.B公司与D公司就运送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我国某法院。依据我国有关法令适用的规则,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令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8题)
A.当事人有约好的,能够适用当事人挑选的法令,也能够适用乙王法
B.当事人有约好的,应当适用当事人挑选的法令
C.当事人没有约好的,应当适用甲王法
D.当事人没有约好的,应当适用乙王法
【答案】BD
【考点】物权的法令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联系法令适用法》第三十八条规则,当事人能够协议挑选运送中动产品权发作改变适用的法令。当事人没有挑选的,适用运送目的地法令。因而,关于当事人有约好的,适用约好的法令,若没有约好的,适用运送目的地法令。
99.在交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两边的生意合同中仅约好适用FOB术语。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9题)
A.该合同应当适用2010年《国际交易术语解说公例》
B.货品的危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搬运给B公司
C.B公司有必要自付费用缔结从指定装运港运送货品的合同
D.因当事人挑选了交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品生意条约》
【答案】C
【考点】FOB术语
【解析】选项A过错。2000年与2010年的两个版别并存,由当事人挑选适用,当事人若期望适用新术语有必要注明适用新术语。
选项B过错。适用FOB术语时,货品在跳过装运港船舷时搬运。
选项C正确。适用FOB术语时,由买方担任运送。
选项D过错。只需两边没有清晰扫除《联合国国际货品生意条约》的适用,则《联合国国际货品生意条约》主动适用于他们之间的生意合同。
100.如货品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略其在乙国获得的专利权,致使货品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当职责的景象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100题)
A.A公司在缔结合一起不知道这批货品或许依乙王法属侵权
B.B公司在缔结合一起知道这批货品存在第三者权力
C.A公司是遵循B公司供给的技能图样和样式进行出产的
D.B公司在缔结合同后知道这批货品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告诉A公司
【答案】BCD
【考点】卖方对知识产权担保职责的约束
【解析】卖方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货品生意法令联系中,卖方有职责确保,关于其向买方交给的货品,任何第三方不能依据知识产权向买方建议任何权力或要求。但《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对该职责规则了例外状况。
选项A过错。本题卖方应当确保货品不侵略货品运用地乙王法令。
选项B、C正确。《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第四十二条规则,(1)卖方所交给的货品,有必要是第三方不能依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建议任何权力或要求的货品,但以卖方在缔结合一起已知道或不或许不知道的权力或要求为限,并且这种权力或要求依据以下国家的法令规则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根底的:
(a)假如两边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预期货品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运用,则依据货品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运用的国家的法令;或许(b)在任何其它状况下,依据买方经营地地点国家的法令。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职责不适用于以下状况:
(a)买方在缔结合一起已知道或不或许不知道此项权力或要求;或许(b)此项权力或要求的发作,是因为卖方要遵循买方所供给的技能图样、图画、程式或其它标准。
选项D正确。归于《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第四十三条规则的免责条款。《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第四十三条第(1)项规则,(1)买方假如不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力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力或要求的性质告诉卖方,就损失征引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二条规则的权力。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经营地别离坐落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品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送途中,B公司与我国D公司就货品转卖达成协议。请答复第97—100题。
97.“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飞行道路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条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7题)
A.“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经过期的权力和职责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经过相同
B.丁国可在“潇湘”号经过期对毗连区上空进行控制
C.丁国可依据其毗连区疆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只规则分道飞行
D.“潇湘”号应恪守丁国在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令规则
【答案】D
【考点】毗连区法令制度
【解析】沿海国能够在领海以外毗连领海划定必定宽度的海水带,在此区域中,沿海国对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控制权,这个区域称为毗连区。
选项A过错。领海是国家疆域的一部分,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底土都处于沿海国的主权统辖和分配之下,仅仅外国船只在领海享有无害经过权,毗连区不是沿海国疆域,沿海国对毗连区仅对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控制权。因而,外国船只在丁国的领海进行无害经过的权力、职责与在毗连区的权力、职责是不同的。
选项B过错。丁国能够在毗连区内行使的必要控制事项包含:(1)避免在其疆域或海域内违背其海关、财务、移民或卫生的法令或规章;(2)惩办在其疆域或海域内违背上述法规的行为。据此可知,沿海国对其毗连区的控制规模仅包含疆域或海域,不包含其领空。
选项C过错。沿海国对毗连区不享有疆域主权,因而,“丁国可依据其毗连区疆域主权”的说法过错。
选项D正确。沿海国能够在其毗连区内对海关、财务、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控制权,经过船只应当恪守沿海国的相关法令规则。
98.B公司与D公司就运送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我国某法院。依据我国有关法令适用的规则,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令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8题)
A.当事人有约好的,能够适用当事人挑选的法令,也能够适用乙王法
B.当事人有约好的,应当适用当事人挑选的法令
C.当事人没有约好的,应当适用甲王法
D.当事人没有约好的,应当适用乙王法
【答案】BD
【考点】物权的法令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联系法令适用法》第三十八条规则,当事人能够协议挑选运送中动产品权发作改变适用的法令。当事人没有挑选的,适用运送目的地法令。因而,关于当事人有约好的,适用约好的法令,若没有约好的,适用运送目的地法令。
99.在交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两边的生意合同中仅约好适用FOB术语。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9题)
A.该合同应当适用2010年《国际交易术语解说公例》
B.货品的危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搬运给B公司
C.B公司有必要自付费用缔结从指定装运港运送货品的合同
D.因当事人挑选了交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品生意条约》
【答案】C
【考点】FOB术语
【解析】选项A过错。2000年与2010年的两个版别并存,由当事人挑选适用,当事人若期望适用新术语有必要注明适用新术语。
选项B过错。适用FOB术语时,货品在跳过装运港船舷时搬运。
选项C正确。适用FOB术语时,由买方担任运送。
选项D过错。只需两边没有清晰扫除《联合国国际货品生意条约》的适用,则《联合国国际货品生意条约》主动适用于他们之间的生意合同。
100.如货品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略其在乙国获得的专利权,致使货品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当职责的景象是()。(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100题)
A.A公司在缔结合一起不知道这批货品或许依乙王法属侵权
B.B公司在缔结合一起知道这批货品存在第三者权力
C.A公司是遵循B公司供给的技能图样和样式进行出产的
D.B公司在缔结合同后知道这批货品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告诉A公司
【答案】BCD
【考点】卖方对知识产权担保职责的约束
【解析】卖方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货品生意法令联系中,卖方有职责确保,关于其向买方交给的货品,任何第三方不能依据知识产权向买方建议任何权力或要求。但《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对该职责规则了例外状况。
选项A过错。本题卖方应当确保货品不侵略货品运用地乙王法令。
选项B、C正确。《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第四十二条规则,(1)卖方所交给的货品,有必要是第三方不能依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建议任何权力或要求的货品,但以卖方在缔结合一起已知道或不或许不知道的权力或要求为限,并且这种权力或要求依据以下国家的法令规则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根底的:
(a)假如两边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预期货品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运用,则依据货品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运用的国家的法令;或许(b)在任何其它状况下,依据买方经营地地点国家的法令。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职责不适用于以下状况:
(a)买方在缔结合一起已知道或不或许不知道此项权力或要求;或许(b)此项权力或要求的发作,是因为卖方要遵循买方所供给的技能图样、图画、程式或其它标准。
选项D正确。归于《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第四十三条规则的免责条款。《联合国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第四十三条第(1)项规则,(1)买方假如不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力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力或要求的性质告诉卖方,就损失征引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二条规则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