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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有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05:03

 长征居委会居民宋先生反映,自己是赋闲人员,他的孩子是2003年出世的,但独生子女奖赏费是从2005年起开端发放的。宋先生想知道,为什么不是从2003年开端发放?
记者就此采访了环翠区计划生育局。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介绍,《威海市环翠区乡镇赋闲(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发放方法》中规则,由工作转赋闲并持《山东省乡镇劳动者赋闲证》(其间有原从业单位的记载)且没有再工作的人员、实施档案保管并持有关证明且没有再工作的人员,其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时刻是:取其户口初度进入市区挂号、《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签发、《山东省乡镇劳动者赋闲证》或档案保管证明签发三个时刻最晚的日期,从该日期的当月起核算,对期间再工作的时刻段予以扣除。
对未就过业(无业)并持《山东省乡镇劳动者赋闲证》(其间无原从业单位的记载)的人员、未在劳动工作服务机构处理赋闲挂号且未工作的人员,其独生子女奖赏费的发放日期从2005年度开端。依据宋先生的实际情况,他的独生子女奖赏费应从2005年度开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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