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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诉讼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01:26
为了保护广阔社会公民的利益,法令规则了公益诉讼准则。依据公益诉讼的标的不同,公益诉讼分为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那么,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是怎么规则的?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危害很多顾客合法权益等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令规则的机关和有关安排能够向公民法院提申述讼。
民事公益诉讼的申述主体问题
民事公益诉讼有别于一般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的申述主体(即原告)打破了民诉法关于原告主体的一般规则。民诉法榜首百一十九条规则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而公益诉讼的申述主体是法定的,只要法令规则的有关机关和法令规则的有关安排才有资历提起公益诉讼。民诉法作为基本法仅对公益诉讼的申述主体作了原则性规则,详细到某类案子则是法令授权的机关和有权安排方能作为原告申述。现行法令规则的有关“污染环境、危害很多顾客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规则的原告主体主要是法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分”、法定的有关“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安排、中国顾客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树立的顾客协会等。但一些区域、一些法院在司法探究中,在案子规模和申述主体上都有打破。一些机关和社会安排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也得到了民众的认可,并获得了很好的社会作用。
如编入法令教材的“方城事例”。方城县某镇工商所经该县工商局赞同,将其坐落在该镇的房产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乡民汤某。方城县检察院了解此过后以为,该片土地及房产属国家划拨给工商所办共用房产,两边的生意行为违反了有关法令和行政法规的规则,遂托付县土地局、国资局房地产评价事务所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价,评价总价为12万余元。方城县检察院以为,工商所的出售行为导致国有资产丢失2万余元,遂提申述讼,要求法院承认两边的生意行为无效。后该案胜诉,在其时产生了较大影响。该案发生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能够说首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之先河。还有的当地以民政机关或其下属单位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申述,如前所述的救助站。2015年1月20日,中心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心政法工作会议上着重,“本年是司法体系全面深化推动的一年,对树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准则等一批难度大的变革项目,要安排研讨证明,提前构成变革的基本思路。”由此能够想见,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位置将逐渐建立。笔者以为,这是与其作为法令监督机关,代表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定位相联系的。如,《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就规则,“假如是国家产业、团体产业遭受丢失的,公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分,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种附带民事诉讼便是典型的公益诉讼性质。由此咱们能够等待,民事公益诉讼的案子规模和申述主体将愈加丰厚,民事公益诉讼准则将会日趋完善。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现在,关于民事公益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只规则了顾客公益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有申述资历的社会团体能够向公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需求找律师咨询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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