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03:06
质押合同作为担保法中比较常见和常用的合同内容,要完成使它能到达法律上的效能就需求留意在签定时的一些留意事项。在实践中,质押合同和典当合同也常常简单呈现混杂,因而,了解签定质押合同的留意事项非常具有重要性。信任我们还不是很清楚,所以听讼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下面一些常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签定质押合同需从以下几个方留意:
一、清楚质押合同中的担保债款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能附归于主合同即债款合同。因而,债款合同中主债款的详细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规模,甚至质押权完成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有必要清晰其所担保的债款:
①债款人和债款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②被担保的主债款品种
③被担保的主债款数额
④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翔实越有利于确保当事人的权益,避免胶葛。
二、清晰质押合同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
1、质押合同质押产业的称号、数量、质量、情况
质押包含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可质押的权力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能够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产业权等。有些权力质押的需求留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处理,如股票出质。留意①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别。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权力凭据交给给质权人,质押合同随之收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法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景象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给给质权人。②权力出质时,质押合同当事人有必要清楚了解该权力权属,是否为出质人独自一切或是与别人共有。如以股权出质时,出质人是否有权以该股权出质,是否征得公司股东会议赞同。最好在增加出质人的权属声清晰保。
2、质押合同担保的债款规模及清偿次序
质押担保的规模一般应包含主债款及利息、违约金、危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完成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洽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款人未按期归还告贷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法处置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金钱及权益优先清偿告贷本息。
3、质押合同质押产业交给的时刻
质物的移转是质权建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收效的要件,质押合同收效与质权建立是两回事。因而,签定质押合一起需留意清晰质物交给的详细日期,避免歧义。
三、其他事项
1、不得约好事项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好当债款实行期届满债款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一切权即转归债款人一切。有违法律规定。
2、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法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好,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需作必定删省、修正、弥补时,不该革除或削减合同当事人的相关权力或责任。最大程度的削减因偶发事件所发作的危险和胶葛。
3、质押合同引发争议的处理途径留意,在质押合同中清晰合同实行过程中发作争议处理的途径,可先进行洽谈处理,洽谈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履约过程中的费用和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可在合同中给予洽谈确认。
综上,签定质押合一起应清晰详细内容,选用书面形式,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避免引起法律胶葛,危害两边利益。
签定质押合同需从以下几个方留意:
一、清楚质押合同中的担保债款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能附归于主合同即债款合同。因而,债款合同中主债款的详细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规模,甚至质押权完成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有必要清晰其所担保的债款:
①债款人和债款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②被担保的主债款品种
③被担保的主债款数额
④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翔实越有利于确保当事人的权益,避免胶葛。
二、清晰质押合同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
1、质押合同质押产业的称号、数量、质量、情况
质押包含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可质押的权力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能够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能够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产业权等。有些权力质押的需求留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处理,如股票出质。留意①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别。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权力凭据交给给质权人,质押合同随之收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法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景象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给给质权人。②权力出质时,质押合同当事人有必要清楚了解该权力权属,是否为出质人独自一切或是与别人共有。如以股权出质时,出质人是否有权以该股权出质,是否征得公司股东会议赞同。最好在增加出质人的权属声清晰保。
2、质押合同担保的债款规模及清偿次序
质押担保的规模一般应包含主债款及利息、违约金、危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完成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另行洽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注明债款人未按期归还告贷本息、利息及费用,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法处置就该质押物及其派生权益,所得金钱及权益优先清偿告贷本息。
3、质押合同质押产业交给的时刻
质物的移转是质权建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收效的要件,质押合同收效与质权建立是两回事。因而,签定质押合一起需留意清晰质物交给的详细日期,避免歧义。
三、其他事项
1、不得约好事项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好当债款实行期届满债款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一切权即转归债款人一切。有违法律规定。
2、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法质押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好,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需作必定删省、修正、弥补时,不该革除或削减合同当事人的相关权力或责任。最大程度的削减因偶发事件所发作的危险和胶葛。
3、质押合同引发争议的处理途径留意,在质押合同中清晰合同实行过程中发作争议处理的途径,可先进行洽谈处理,洽谈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履约过程中的费用和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可在合同中给予洽谈确认。
综上,签定质押合一起应清晰详细内容,选用书面形式,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避免引起法律胶葛,危害两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