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公证但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0:34
合同关于两头权益的维护很重要,一些人为了确保合同的有用性,将合同进行公证。那么没公证但实践履行合同是否有用,关于实践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实践履行合同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合同中约好公证才有用
房子租赁合同中约好“合同自两头当事人签字盖章、公证后收效”,合同签定后未进行公证,但两头实践实施了合同,该合同是否收效?近来,铁中院审结了一起房子租赁合同纠纷案,断定确认当事人的实践实施行为应视为对合同收效条款的改动,房子租赁合同合法有用。
2005年5月17日,某经贸公司和某服务公司签定房子租赁合同,合同约好:经贸公司租赁服务公司的房子用于商业作业,租赁期限二十年,在合同签定后,房子手续完备并交给承租方运用后五日内承租方支付前三年的租金;承租方不交纳租金达三个月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达1万元以上,出租方有权革除合同。此外,两头还在合同中特别约好:合同自两头当事人签字盖章、公证后收效。合同签定后,在未处理公证的情况下,服务公司向经贸公司交给了房子,经贸公司运用租赁房子进行运营至今,但从未支付租金。
2008年9月,服务公司将经贸公司诉至法院,央求法院依法革除两头之间的房子租赁合同、经贸公司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近130万元。
没公证但实践实施合同是否有用
庭审中,经贸公司答辩称,其与服务公司的房子租赁合同中约好了收效条件,即两头当事人签字盖章、公证后收效,而合同至今未处理公证,所以合同只是树立而未收效。且服务公司一向未获得出租房子的所有权证,违背了《城市房子租赁管理办法》的规矩,因此合同未收效,经贸公司不应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一审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虽然两头在服务公司未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情况下就签定了合同,违背了《城市房子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矩,但该办法只是部门规章,法则或行政法规对此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规矩,所以该房子租赁合同合法有用。虽然两头在合同中约好了经公证后收效,但两头却又在合同没有进行公证的情况下初步实施,故该实施行为应视为对合同中“公证后收效”这一条款的改动,故经贸公司的主张不能树立。经贸公司未支付租金的行为已违背违约,断定革除两头的租赁合同、经贸公司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经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通过详细阅卷及与两头当事人交流,二审院认为,虽然两头签定的房子租赁合同为附收效条件的合同,但在合同未处理公证的情况下服务公司向经贸公司交给了房子,经贸公司在实践占有房子后进行了装修、运营,并于2006年5月将公司住所地改动至租赁房子所在地,上述实施合同的行为标明两头已就合同收效条件进行了改动,故房子租赁合同已发生法则效能。两头在合同中未对处理房子产权证进行约好,且服务公司未获得房子产权证没有影响经贸公司对房子的运用及其运营,经贸公司应依约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故坚持一审法院的断定。
归纳以上介绍,没有通过公证,只需合同不违背法律规定是有用的。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实践履行合同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合同中约好公证才有用
房子租赁合同中约好“合同自两头当事人签字盖章、公证后收效”,合同签定后未进行公证,但两头实践实施了合同,该合同是否收效?近来,铁中院审结了一起房子租赁合同纠纷案,断定确认当事人的实践实施行为应视为对合同收效条款的改动,房子租赁合同合法有用。
2005年5月17日,某经贸公司和某服务公司签定房子租赁合同,合同约好:经贸公司租赁服务公司的房子用于商业作业,租赁期限二十年,在合同签定后,房子手续完备并交给承租方运用后五日内承租方支付前三年的租金;承租方不交纳租金达三个月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达1万元以上,出租方有权革除合同。此外,两头还在合同中特别约好:合同自两头当事人签字盖章、公证后收效。合同签定后,在未处理公证的情况下,服务公司向经贸公司交给了房子,经贸公司运用租赁房子进行运营至今,但从未支付租金。
2008年9月,服务公司将经贸公司诉至法院,央求法院依法革除两头之间的房子租赁合同、经贸公司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近130万元。
没公证但实践实施合同是否有用
庭审中,经贸公司答辩称,其与服务公司的房子租赁合同中约好了收效条件,即两头当事人签字盖章、公证后收效,而合同至今未处理公证,所以合同只是树立而未收效。且服务公司一向未获得出租房子的所有权证,违背了《城市房子租赁管理办法》的规矩,因此合同未收效,经贸公司不应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一审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虽然两头在服务公司未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情况下就签定了合同,违背了《城市房子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矩,但该办法只是部门规章,法则或行政法规对此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规矩,所以该房子租赁合同合法有用。虽然两头在合同中约好了经公证后收效,但两头却又在合同没有进行公证的情况下初步实施,故该实施行为应视为对合同中“公证后收效”这一条款的改动,故经贸公司的主张不能树立。经贸公司未支付租金的行为已违背违约,断定革除两头的租赁合同、经贸公司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经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通过详细阅卷及与两头当事人交流,二审院认为,虽然两头签定的房子租赁合同为附收效条件的合同,但在合同未处理公证的情况下服务公司向经贸公司交给了房子,经贸公司在实践占有房子后进行了装修、运营,并于2006年5月将公司住所地改动至租赁房子所在地,上述实施合同的行为标明两头已就合同收效条件进行了改动,故房子租赁合同已发生法则效能。两头在合同中未对处理房子产权证进行约好,且服务公司未获得房子产权证没有影响经贸公司对房子的运用及其运营,经贸公司应依约向服务公司支付租金。故坚持一审法院的断定。
归纳以上介绍,没有通过公证,只需合同不违背法律规定是有用的。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实践履行合同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