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06:35
摆事实:
2008年5月20日,徐某与刘某挂号成婚,一年后生育一子,因为性格不合,两人常常发生争执,于2009年11月13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好孩子由徐某抚育,刘某每月付出婚生子抚育费900元,至孩子独立日子时止,一起还约好,假如刘某不准时付出抚育费,应自愿向徐某承当违约金6万元。但从2010年4月开端,刘某就不再付出儿子抚育费。现徐某预备申述刘某给付违约金,但她不知道能否得到支撑,这样的违约条款是否管用。
讲法理:
在日子中,许多夫妻挑选协议离婚的方法免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协议中,两边就产业切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育的问题会约好较多的内容。为了确保两边照实实行协议约好的责任,夫妻两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好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法便是约好违约金条款,一般违约金的数额还适当高。当任何一方实行存在瑕疵或许不实行时,另一方除了要求持续实行外,还一起建议高额的违约金。
有人会以为,婚姻案子是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的胶葛,与《合同法》调整的相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胶葛性质不完全相同。因而,将《合同法》中民事责任品种中的违约责任条款适用于婚姻案子中是不合适的。但我个人以为,尽管夫妻关系较《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令关系有必定差异,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令上应当被确定为合同的一种,是两边通过合意所发生的,应当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关于协议离婚中胶葛的处理准则和处理方法以及对离婚协议性质的确定中也能够看得很清晰。
因而,受《合同法》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实行协议责任或实行协议责任不符合约好的,理应承当《合同法》规则的违约责任,天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至于违约金金额的问题,能够由两边自在约好,可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对由人民法院调整的法令危险。依据本案的详细情况,并结合上述剖析,徐某与其前夫签定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好是合法、有用的,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撑。
2008年5月20日,徐某与刘某挂号成婚,一年后生育一子,因为性格不合,两人常常发生争执,于2009年11月13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好孩子由徐某抚育,刘某每月付出婚生子抚育费900元,至孩子独立日子时止,一起还约好,假如刘某不准时付出抚育费,应自愿向徐某承当违约金6万元。但从2010年4月开端,刘某就不再付出儿子抚育费。现徐某预备申述刘某给付违约金,但她不知道能否得到支撑,这样的违约条款是否管用。
讲法理:
在日子中,许多夫妻挑选协议离婚的方法免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协议中,两边就产业切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育的问题会约好较多的内容。为了确保两边照实实行协议约好的责任,夫妻两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好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法便是约好违约金条款,一般违约金的数额还适当高。当任何一方实行存在瑕疵或许不实行时,另一方除了要求持续实行外,还一起建议高额的违约金。
有人会以为,婚姻案子是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的胶葛,与《合同法》调整的相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胶葛性质不完全相同。因而,将《合同法》中民事责任品种中的违约责任条款适用于婚姻案子中是不合适的。但我个人以为,尽管夫妻关系较《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令关系有必定差异,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令上应当被确定为合同的一种,是两边通过合意所发生的,应当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关于协议离婚中胶葛的处理准则和处理方法以及对离婚协议性质的确定中也能够看得很清晰。
因而,受《合同法》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实行协议责任或实行协议责任不符合约好的,理应承当《合同法》规则的违约责任,天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至于违约金金额的问题,能够由两边自在约好,可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对由人民法院调整的法令危险。依据本案的详细情况,并结合上述剖析,徐某与其前夫签定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好是合法、有用的,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