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会不会影响工伤处理协议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0 03:31
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会不会影响工伤处理协议的效能
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不影响工伤处理协议的效能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念以为,假如用人单位未向主管部门陈述工伤事端的,与劳作者就工伤事端处理达到的协议是无效的。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念以为,假如用人单位未向主管部门陈述工伤事端的,与劳作者就工伤事端处理达到的协议是无效的。其理由是:《劳作法》第五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发作的伤亡事端和劳作者的职业病情况进行计算、陈述和处理。该法条规则用人单位对待工伤的行为标准是“应当进行计算、陈述和处理”,这一内容是强制性的。因而该行为属隐秘不报,逃脱了劳作监管部门的监管,违背了法令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则,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则,该协议自始无效。
听讼小编以为,这种观念有失偏颇。
一、《劳作法》第七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劳作事端,当事人能够依法请求调停、裁定,也能够洽谈处理。《企业劳作事端处理法令》第五十二条规则:企业与用人单位发作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依照处理劳作争议的有关规则处理。从以上规则能够看出,法令是答应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对工伤胶葛洽谈调停的。法令之所以答应洽谈调停是因为这种洽谈既表现了两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准则,又节省了很多的裁定或诉讼的本钱,节省了社会资源,对社会的前进开展是有利的。
二、《劳作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发作的伤亡事端和劳作者的职业病情况进行计算、陈述和处理”的规则,尽管采用了“应当”,内容是的确也归于强制性的,但该条的内容是针对是用人单位的陈述、处理职责,而不是针对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就工伤补偿处理作出的规则。违背该条规则应当承当的是行政法上的职责。劳作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行政处罚方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则:用人单位对发作的急性中毒或伤亡事端隐秘、延迟不报或谎称的,以及成心损坏或假造事端现场的,应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因而,用人单位未按《劳作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则陈述工伤事端的,不应当影响其与劳作者就工伤补偿进行洽谈并达到协议。
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不影响工伤处理协议的效能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念以为,假如用人单位未向主管部门陈述工伤事端的,与劳作者就工伤事端处理达到的协议是无效的。
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念以为,假如用人单位未向主管部门陈述工伤事端的,与劳作者就工伤事端处理达到的协议是无效的。其理由是:《劳作法》第五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发作的伤亡事端和劳作者的职业病情况进行计算、陈述和处理。该法条规则用人单位对待工伤的行为标准是“应当进行计算、陈述和处理”,这一内容是强制性的。因而该行为属隐秘不报,逃脱了劳作监管部门的监管,违背了法令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则,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则,该协议自始无效。
听讼小编以为,这种观念有失偏颇。
一、《劳作法》第七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劳作事端,当事人能够依法请求调停、裁定,也能够洽谈处理。《企业劳作事端处理法令》第五十二条规则:企业与用人单位发作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依照处理劳作争议的有关规则处理。从以上规则能够看出,法令是答应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对工伤胶葛洽谈调停的。法令之所以答应洽谈调停是因为这种洽谈既表现了两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准则,又节省了很多的裁定或诉讼的本钱,节省了社会资源,对社会的前进开展是有利的。
二、《劳作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发作的伤亡事端和劳作者的职业病情况进行计算、陈述和处理”的规则,尽管采用了“应当”,内容是的确也归于强制性的,但该条的内容是针对是用人单位的陈述、处理职责,而不是针对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就工伤补偿处理作出的规则。违背该条规则应当承当的是行政法上的职责。劳作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行政处罚方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则:用人单位对发作的急性中毒或伤亡事端隐秘、延迟不报或谎称的,以及成心损坏或假造事端现场的,应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因而,用人单位未按《劳作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则陈述工伤事端的,不应当影响其与劳作者就工伤补偿进行洽谈并达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