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规范的诉状”应该怎样起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3:30
关于从事诉讼事务的律师而言,起草诉状是非常重要的根本功。那么,诉状的起草应当依循怎样的思路,诉状有着怎样的标准结构,怎样的诉状才称得上“一份标准的诉状”等等,都是值得仔细酌量的问题。本文根据诉讼法标准视点,对前述问题进行讨论,听讼小编能为律师起草诉状供给简明指引,并为诉讼文书标准化提出些微浅见。
一、诉状中常见的问题与缺少
申述应当提交申述状,书写申述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述。律师在署理案子的进程中,提交书面申述状是必不可少的作业内容。不仅如此,申述状也代表了律师对案子现实的解析和对法令联系的掌握,也在必定的程度上确认了当事人的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对申述状内容进行了清楚。根据该规矩,申述状包括以下内容:原被告根本信息,诉讼恳求和所根据的现实与理由,根据和根据来历。可是,在实务傍边,常常可见以下几个方面的缺少和问题:
1、当事人信息不全、不实、不精确。一些律师或许以为,当事人的根本信息,与案子相关不大,没有必要彻底遵从诉讼法的要求予以标明。这种作法显然是不稳当的。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矩,原被告的信息包括了名字、性别、年纪、民族、工作、作业单位、居处、联系方法,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联系方法等。这些信息假如不全、不实或许不精确,既或许会影响送达,也或许会影响案子审理进程。以“民族”一项为例,在一些特定诉讼中,就或许触及是否需求适用民族法令标准的问题。一起,假如在案子受理之后,当事人居处发作了改变,也是需求及时奉告法官或许书记员,不然或许会由于送达等原因此影响审理,乃至或许会减损当事人的权益。
2、恳求事项不清楚、不详细,或许恳求事项没有标准根据。在许多诉状中,恳求权不清楚、不详细,抑或恳求权没有标准根据。民诉法和行诉法都规矩,申述需求“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现实、理由”,实质上对恳求事项有清楚的规矩和标准。首要,需求有清楚的恳求事项;其次,恳求事项需求详细,不应该含混不清;再次,恳求事项需求有标准根据。一个案子要成诉,首要需求考虑的是恳求事项。到底在诉状中提出哪些恳求,哪些恳求具有标准根据,哪些恳求会得到法院支撑,恳求金钱的金额怎么确认等等,都是关乎当事人权益是否可以完成、完成程度的严重事项。律师假如在恳求事项上不仔细酌量,是底子没有解析案子现实和法令联系,遑论对案子的精细化操作。
3、现实、理由的陈说不充沛,或许现实、理由与恳求事项不相称。在许多诉状傍边,常常会出现现实和理由陈说不充沛的情况,这种不充沛首要表现为:首要,现实的描绘不行完好。在一些诉状中,文字写了一大堆,但其间的许多内容却是没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其次,现实和理由的陈说不行充沛。在一些诉状中,律师底子没有区别现实和理由,乃至连什么是法令现实、什么是法定理由都没有可以进行辨认和区别,这样的诉状,无疑会为同行所鄙视。再次,一些诉状傍边,现实、理由的铺陈叙说与恳求事项全然没有相关。分明建议的是违约责任,陈说的却是侵权事由;公司法上的股东胶葛,却以合伙企业的相应标准作为理由陈说。这种现实、理由陈说不充沛,现实、理由与恳求事项缺少相关,在许多的申述状中常常出现,这也是许多年青律师在执业之初未能加以留意的常见问题。
二、诉讼恳求建立的根本思路与准则
案由是关于案子的法令性质、根本内容的高度概括。案由的确认,一方面意味着案子的审理将环绕该案由的一般现实进行打开,一方面也意味着该胶葛的处理建立了根本的标准途径。在民商事范畴,案由一归结为四十三个大项、四百二十三个子项。行政诉讼的案由则首要分为作为类的行政案子、不作为及行政补偿案子。其间的作为与不作为,则包括了现行的27类由最高院所概括的行政行为。
案由确认之后,律师应当怎么帮忙当事人确认诉讼恳求,是实务中的首要问题。虽然每一个案子的诉讼恳求各不相同,但仍然可以遵从一些根本准则来建立诉讼恳求。
1、诉讼恳求于法有据。现行诉讼法上的“诉讼恳求”,大部分都是“法定恳求”。在大多数时分,恳求权及恳求事项都应该限定在法定规模之内。从法令开展视点而言,许多恳求事项有一个逐渐为法令确认的进程。需求指出的是,在诉讼程序中,一些没有为法令所建立的恳求,也并非肯定不会取得法令支撑,这在相关案子之中已有验证。可是,咱们并不发起律师过多的“逾出法令”来建立诉讼恳求。在法定规模和起伏内提出诉讼恳求,既可以大大提高胜诉的或许性,也可以削减跟当事人之间或许存在的胶葛。
2、恳求事项具有合理性。一方面,合理的诉讼恳求可以减轻当事人的担负;另一方面,诉求合理可以更简单得到法官的支撑与认同。在许多诉讼中,律师应当根据本身经历和法令知识,既不要盲目寻求诉讼利益最大化,也不应该献身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两者之间坚持一个合理的起伏,更简单得到法官支撑。这一点,在建议违约金的诉请之中,表现得更为显着。
3、诉讼恳求需求考虑完成或许性。律师在建立当事人的诉讼恳求时,需求考虑这些恳求权完成的或许性。有的律师机械地了解法令规矩,将法令标精确认的各种恳求事项全部列出,既不考虑恳求权竞合景象,也不考虑恳求权是否能终究完成。如此,看起来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实质上却有或许危害当事人的利益。在建立诉讼恳求的进程中,律师需求结合案子的现实与根据,概括剖析,然后建立比较有完成或许的诉讼恳求。
4、诉讼恳求需求尊重当事人的志愿。律师是“托付署理人”,在向当事人释清楚有关诉讼恳求之后,仍然需求尊重当事人的志愿。关于当事人坚持要提的诉讼恳求,虽然法令根据或许并不充沛,律师也应将该诉讼恳求一起提出。这是由于,当事人之所以提申述讼,便是为了完成或许满意这些诉讼恳求。假如不将这些诉讼恳求列入其间,尤其是律师向其说清楚其间的法令危险之后,将对当事人发作无可补偿的缺憾。
三、现实和理由的阐释,环绕恳求事项予以打开
在诉状文本之中,常常可见这样的情况:或是恳求事项与现实、理由之间没有任何相关,或是恳求事项与现实、理由相对立,或是现实和理由与恳求事项相对立等文不对题等等。在一些诉状之中,充满着心情发泄之类的语词,既无关案子现实,更非提申述请的理由和根据。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之多的紊乱,原因在于没有对恳求权、现实和理由之间的联系有深化掌握。
1、“现实”及其构成。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建立了“以现实为根据”的司法准则,但并没有清楚“现实及其构成”问题。律师对现实的掌握,对法令联系及其性质的剖析,在诉状中有明显表现。关于现实,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铺陈与解析:
首要,诉状中的“现实”是与恳求权有关的现实,并且是可以证成恳求建立的现实。诉状中的“现实”并不是随意的,而是应该与所提出的恳求事项相关的现实,与恳求权没有相关的现实,在诉状中是可以疏忽乃至不触及的。在一些诉状傍边,虽然陈说了许多现实,但这些现实都与恳求事项没有任何相关,乃至有的现实还与恳求事项相对立。一起,这些“现实”应该可以证成而不是否决诉讼恳求。假如某些现实与诉讼恳求事项相悖,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要么从头建立恳求事项,要么将该现实略过,不然就有或许在诉状中“互相对立”,然后对诉讼成果晦气。
其次,诉状中的现实,应当是具有法令含义的“现实”。任何案子的发作,都有一系列现实,这些现实傍边,只要部分是具有法令含义的。作为律师,建立正确的“现实”观念,便是指应该根据法令来看待和剖析现实。在当事人陈说的现实中,律师需求进行过滤,尽或许扫除那些没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在诉状的现实陈说中,要尽或许地出现具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只要这样,才干将恳求权与现实紧密结合,也只要这样,现实才干真实成为恳求权得以建立的“根据”。
再次,现实的构成“要素”。咱们从前企图依循新闻报道的现实“5W”观念,来对法令现实进行解构性描绘。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因,根本可以出现现实的中心要素。切换为法令言语,可以表述为什么主体,在什么时间,由于何事,发作了何种法令联系,导致了何种成果。以此来表述法令现实,就可以构成对现实相对比较完好和精准的掌握。例如,在合同胶葛中,合同当事人之间,在什么时间由于何种标的缔结了合同联系,就大致能出现一宗合同胶葛的现实概貌。以这种“现实要素”的方法,来打开关于现实的陈说,既可以防止有所遗失,也有助更好地了解“案子现实”。
2、理由问题。诚如某些律师所指出,现实也是一种理由。可是,现实和理由仍然是有所不同的。这种不同的存在,也是咱们在起草诉状进程中加以留意的。“理由”的阐释,或许在必定的程度上影响案子的胜败。
根据实务的经历总结,可以将“理由”分为“法令上的理由”、“逻辑上的理由”和“经历含义上的理由”。“法令上的理由”,包括法令、法规、司法解释、规章以及其他标准性文件,这种法令上的理由,可以作为咱们建议“合法权益”的根据。“逻辑上的理由”,在一些诉讼之中,当事人的权益归于法令没有清楚规矩,而是根据现有法令规矩从逻辑推演的视点“推论而出”,此刻逻辑上的这种相相联系就显得非常重要。比方,当建议被告之间承当连带责任之时,就需求说明为何要承当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根据是什么等等。这种证明进程,可以概称为“逻辑上的理由”。至于说“经历上的理由”,则包括了根据社会习俗、社会品德、公共规矩、一般知识等方面的事由。在民事诉讼法上,关于一些法令没有规矩的事项,可以参照国家方针。一起,民事行为也不得有违社会公共品德和良善风俗。
3、环绕恳求事项进行证明。起草诉状之时,应当要点环绕恳求事项进行叙说和证明。也便是说,无论是关于现实的铺陈,仍是关于理由的阐释,都应该有助于证成恳求事项。诉状的起草进程,最忌讳眉毛胡子一把抓,将各种现实都罗列其间,这样难免会形成“言多必失”的困境。在合同胶葛之中,许多律师会将合同许多条款加以罗列,以标明合同的有关现实。建议持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违约条款就不应当是“叙说的要点”,而应当要点阐释“达不到免除条件”。在假贷胶葛傍边,对现实的陈说,就应环绕假贷的主体、金额、期限、进程、利息、担保、归还等事项进行叙说。理由的阐释也是如此,比方,建议连带责任,就应当要点阐释为何可以建议连带责任、建议连带责任的法令理由是什么等等。不然,东拉西扯一大堆,仍然很难会集到需求处理的焦点问题上。
这种环绕恳求事项进行陈说和阐释的途径,有助于更好地向法官说明案子的恳求事项和争议焦点,也有助于出现案子的法令性质和胶葛实质。固然,申述状在实务傍边或许千差万别,从标准解析的视点,仍然可以将很多案子的骨干予以提炼和概括,然后可以清楚诉状的标准要求,为诉讼文书的标准化供给不无裨益的框架结构。
一、诉状中常见的问题与缺少
申述应当提交申述状,书写申述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述。律师在署理案子的进程中,提交书面申述状是必不可少的作业内容。不仅如此,申述状也代表了律师对案子现实的解析和对法令联系的掌握,也在必定的程度上确认了当事人的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对申述状内容进行了清楚。根据该规矩,申述状包括以下内容:原被告根本信息,诉讼恳求和所根据的现实与理由,根据和根据来历。可是,在实务傍边,常常可见以下几个方面的缺少和问题:
1、当事人信息不全、不实、不精确。一些律师或许以为,当事人的根本信息,与案子相关不大,没有必要彻底遵从诉讼法的要求予以标明。这种作法显然是不稳当的。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矩,原被告的信息包括了名字、性别、年纪、民族、工作、作业单位、居处、联系方法,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联系方法等。这些信息假如不全、不实或许不精确,既或许会影响送达,也或许会影响案子审理进程。以“民族”一项为例,在一些特定诉讼中,就或许触及是否需求适用民族法令标准的问题。一起,假如在案子受理之后,当事人居处发作了改变,也是需求及时奉告法官或许书记员,不然或许会由于送达等原因此影响审理,乃至或许会减损当事人的权益。
2、恳求事项不清楚、不详细,或许恳求事项没有标准根据。在许多诉状中,恳求权不清楚、不详细,抑或恳求权没有标准根据。民诉法和行诉法都规矩,申述需求“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现实、理由”,实质上对恳求事项有清楚的规矩和标准。首要,需求有清楚的恳求事项;其次,恳求事项需求详细,不应该含混不清;再次,恳求事项需求有标准根据。一个案子要成诉,首要需求考虑的是恳求事项。到底在诉状中提出哪些恳求,哪些恳求具有标准根据,哪些恳求会得到法院支撑,恳求金钱的金额怎么确认等等,都是关乎当事人权益是否可以完成、完成程度的严重事项。律师假如在恳求事项上不仔细酌量,是底子没有解析案子现实和法令联系,遑论对案子的精细化操作。
3、现实、理由的陈说不充沛,或许现实、理由与恳求事项不相称。在许多诉状傍边,常常会出现现实和理由陈说不充沛的情况,这种不充沛首要表现为:首要,现实的描绘不行完好。在一些诉状中,文字写了一大堆,但其间的许多内容却是没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其次,现实和理由的陈说不行充沛。在一些诉状中,律师底子没有区别现实和理由,乃至连什么是法令现实、什么是法定理由都没有可以进行辨认和区别,这样的诉状,无疑会为同行所鄙视。再次,一些诉状傍边,现实、理由的铺陈叙说与恳求事项全然没有相关。分明建议的是违约责任,陈说的却是侵权事由;公司法上的股东胶葛,却以合伙企业的相应标准作为理由陈说。这种现实、理由陈说不充沛,现实、理由与恳求事项缺少相关,在许多的申述状中常常出现,这也是许多年青律师在执业之初未能加以留意的常见问题。
二、诉讼恳求建立的根本思路与准则
案由是关于案子的法令性质、根本内容的高度概括。案由的确认,一方面意味着案子的审理将环绕该案由的一般现实进行打开,一方面也意味着该胶葛的处理建立了根本的标准途径。在民商事范畴,案由一归结为四十三个大项、四百二十三个子项。行政诉讼的案由则首要分为作为类的行政案子、不作为及行政补偿案子。其间的作为与不作为,则包括了现行的27类由最高院所概括的行政行为。
案由确认之后,律师应当怎么帮忙当事人确认诉讼恳求,是实务中的首要问题。虽然每一个案子的诉讼恳求各不相同,但仍然可以遵从一些根本准则来建立诉讼恳求。
1、诉讼恳求于法有据。现行诉讼法上的“诉讼恳求”,大部分都是“法定恳求”。在大多数时分,恳求权及恳求事项都应该限定在法定规模之内。从法令开展视点而言,许多恳求事项有一个逐渐为法令确认的进程。需求指出的是,在诉讼程序中,一些没有为法令所建立的恳求,也并非肯定不会取得法令支撑,这在相关案子之中已有验证。可是,咱们并不发起律师过多的“逾出法令”来建立诉讼恳求。在法定规模和起伏内提出诉讼恳求,既可以大大提高胜诉的或许性,也可以削减跟当事人之间或许存在的胶葛。
2、恳求事项具有合理性。一方面,合理的诉讼恳求可以减轻当事人的担负;另一方面,诉求合理可以更简单得到法官的支撑与认同。在许多诉讼中,律师应当根据本身经历和法令知识,既不要盲目寻求诉讼利益最大化,也不应该献身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两者之间坚持一个合理的起伏,更简单得到法官支撑。这一点,在建议违约金的诉请之中,表现得更为显着。
3、诉讼恳求需求考虑完成或许性。律师在建立当事人的诉讼恳求时,需求考虑这些恳求权完成的或许性。有的律师机械地了解法令规矩,将法令标精确认的各种恳求事项全部列出,既不考虑恳求权竞合景象,也不考虑恳求权是否能终究完成。如此,看起来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实质上却有或许危害当事人的利益。在建立诉讼恳求的进程中,律师需求结合案子的现实与根据,概括剖析,然后建立比较有完成或许的诉讼恳求。
4、诉讼恳求需求尊重当事人的志愿。律师是“托付署理人”,在向当事人释清楚有关诉讼恳求之后,仍然需求尊重当事人的志愿。关于当事人坚持要提的诉讼恳求,虽然法令根据或许并不充沛,律师也应将该诉讼恳求一起提出。这是由于,当事人之所以提申述讼,便是为了完成或许满意这些诉讼恳求。假如不将这些诉讼恳求列入其间,尤其是律师向其说清楚其间的法令危险之后,将对当事人发作无可补偿的缺憾。
三、现实和理由的阐释,环绕恳求事项予以打开
在诉状文本之中,常常可见这样的情况:或是恳求事项与现实、理由之间没有任何相关,或是恳求事项与现实、理由相对立,或是现实和理由与恳求事项相对立等文不对题等等。在一些诉状之中,充满着心情发泄之类的语词,既无关案子现实,更非提申述请的理由和根据。之所以会出现如此之多的紊乱,原因在于没有对恳求权、现实和理由之间的联系有深化掌握。
1、“现实”及其构成。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建立了“以现实为根据”的司法准则,但并没有清楚“现实及其构成”问题。律师对现实的掌握,对法令联系及其性质的剖析,在诉状中有明显表现。关于现实,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铺陈与解析:
首要,诉状中的“现实”是与恳求权有关的现实,并且是可以证成恳求建立的现实。诉状中的“现实”并不是随意的,而是应该与所提出的恳求事项相关的现实,与恳求权没有相关的现实,在诉状中是可以疏忽乃至不触及的。在一些诉状傍边,虽然陈说了许多现实,但这些现实都与恳求事项没有任何相关,乃至有的现实还与恳求事项相对立。一起,这些“现实”应该可以证成而不是否决诉讼恳求。假如某些现实与诉讼恳求事项相悖,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要么从头建立恳求事项,要么将该现实略过,不然就有或许在诉状中“互相对立”,然后对诉讼成果晦气。
其次,诉状中的现实,应当是具有法令含义的“现实”。任何案子的发作,都有一系列现实,这些现实傍边,只要部分是具有法令含义的。作为律师,建立正确的“现实”观念,便是指应该根据法令来看待和剖析现实。在当事人陈说的现实中,律师需求进行过滤,尽或许扫除那些没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在诉状的现实陈说中,要尽或许地出现具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只要这样,才干将恳求权与现实紧密结合,也只要这样,现实才干真实成为恳求权得以建立的“根据”。
再次,现实的构成“要素”。咱们从前企图依循新闻报道的现实“5W”观念,来对法令现实进行解构性描绘。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因,根本可以出现现实的中心要素。切换为法令言语,可以表述为什么主体,在什么时间,由于何事,发作了何种法令联系,导致了何种成果。以此来表述法令现实,就可以构成对现实相对比较完好和精准的掌握。例如,在合同胶葛中,合同当事人之间,在什么时间由于何种标的缔结了合同联系,就大致能出现一宗合同胶葛的现实概貌。以这种“现实要素”的方法,来打开关于现实的陈说,既可以防止有所遗失,也有助更好地了解“案子现实”。
2、理由问题。诚如某些律师所指出,现实也是一种理由。可是,现实和理由仍然是有所不同的。这种不同的存在,也是咱们在起草诉状进程中加以留意的。“理由”的阐释,或许在必定的程度上影响案子的胜败。
根据实务的经历总结,可以将“理由”分为“法令上的理由”、“逻辑上的理由”和“经历含义上的理由”。“法令上的理由”,包括法令、法规、司法解释、规章以及其他标准性文件,这种法令上的理由,可以作为咱们建议“合法权益”的根据。“逻辑上的理由”,在一些诉讼之中,当事人的权益归于法令没有清楚规矩,而是根据现有法令规矩从逻辑推演的视点“推论而出”,此刻逻辑上的这种相相联系就显得非常重要。比方,当建议被告之间承当连带责任之时,就需求说明为何要承当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根据是什么等等。这种证明进程,可以概称为“逻辑上的理由”。至于说“经历上的理由”,则包括了根据社会习俗、社会品德、公共规矩、一般知识等方面的事由。在民事诉讼法上,关于一些法令没有规矩的事项,可以参照国家方针。一起,民事行为也不得有违社会公共品德和良善风俗。
3、环绕恳求事项进行证明。起草诉状之时,应当要点环绕恳求事项进行叙说和证明。也便是说,无论是关于现实的铺陈,仍是关于理由的阐释,都应该有助于证成恳求事项。诉状的起草进程,最忌讳眉毛胡子一把抓,将各种现实都罗列其间,这样难免会形成“言多必失”的困境。在合同胶葛之中,许多律师会将合同许多条款加以罗列,以标明合同的有关现实。建议持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违约条款就不应当是“叙说的要点”,而应当要点阐释“达不到免除条件”。在假贷胶葛傍边,对现实的陈说,就应环绕假贷的主体、金额、期限、进程、利息、担保、归还等事项进行叙说。理由的阐释也是如此,比方,建议连带责任,就应当要点阐释为何可以建议连带责任、建议连带责任的法令理由是什么等等。不然,东拉西扯一大堆,仍然很难会集到需求处理的焦点问题上。
这种环绕恳求事项进行陈说和阐释的途径,有助于更好地向法官说明案子的恳求事项和争议焦点,也有助于出现案子的法令性质和胶葛实质。固然,申述状在实务傍边或许千差万别,从标准解析的视点,仍然可以将很多案子的骨干予以提炼和概括,然后可以清楚诉状的标准要求,为诉讼文书的标准化供给不无裨益的框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