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出口退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04:10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则:
除国务院还有规则外,对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消费税出口退税在方针上分为三种: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后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的托付署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出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出产企业托付外贸企业署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根据实践出口的数量免征消费税,但不退税;除出产企业、外贸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不免税也不退税。
根据以上方针,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在会计核算上,应分两种状况:
一、出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托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则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核算应缴消费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按规则实施先征撤退办法的,可先按规则核算交纳消费税。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分为两种状况:
一、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自营出口是指外贸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品后直接出售到国外。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请求出口退税时,借计“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计“商品出售本钱”科目。在实践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计“银行存款”科目,贷计“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发作退关或退货而补缴已退的消费税时,则作两笔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如:腾飞进出口公司2000年5月报关出口啤酒50吨,每吨出口价折合人民币1500元,已收到外方付款并请求出口退税。6月份,公司收到税务机关交还的消费税。7月份,有10吨啤酒因质量问题发作退货。账务处理如下:
1、5月份请求出口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11000
贷:商品出售本钱11000
2、6月份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11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11000
3、7月份发作退关时,应补缴税款2200元,则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2200
贷:银行存款2200
借:商品出售本钱2200
贷:应收出口退税2200
二、外贸企业署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有出口经营权的出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许托付外贸企业署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根据出口数量免征出口环节的消费税,不适用出口退税方针,不作账务处理。外贸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已在出产环节免税,其价格不包括消费税,不适用出口退税,外贸企业也不作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