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规避与反规避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2:46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研讨布景
反倾销躲避是指一国的产品被另一国征收反倾销税,出口国经过各种契合法令规则的方法、手法来削减或躲避被课征反倾销税的办法或行为。跟着WTO结构的终究完成和关税水平的进一步下降,各国开端强化非关税交易壁垒办法,反倾销办法作为其间的重要手法得到了充沛的注重。各国注重批改、弥补其反倾销立法,频频动用反倾销办法,强化对本国生产商和商场的维护。在这种布景下,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出口商为夺回失掉的商场,经过采纳进口国拼装、第三国拼装、细微改动以及开展后期产品等方法来躲避进口国的反倾销税。此种行为起始于80年代,敏捷为欧美交易维护主义者所重视。针对反倾销躲避的立法也敏捷体现在欧美反倾销立法傍边。
我国参加世界交易组织后,国外提起的对华反倾销案子呈急剧上升态势,欧美是对华反倾销的大户,我国已经有许多产品被欧美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税,这其间许多不乏是欧美反倾销反躲避办法乱用的成果,这不只严峻影响了我国优势产品的出口和工业外向型经济的开展,乃至还对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造成了晦气的影响。反过来,因为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完善与实践经历的堆集,由我国建议的针对国外进口产品的反倾销查询也在节节攀升,而外国出口商的躲避行为使得反倾销办法关于国内工业的救助作用遭到严峻的削弱,使国内工业所受的危害无法得到消除。
我国在2004年4月6日修订经过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交易法》和2004年4月修订并于6月1日起开端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法令》均对反躲避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则。《对外交易法》第37条规则:“为了维护对外交易次序,国务院对外交易主管部门能够自行或许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对躲避对外交易救助办法的行为进行查询”;第50条规则:“国家对躲避本法规则的对外交易救助办法的行为,能够采纳必要的反躲避办法”。《反倾销法令》关于反躲避的规则体现在第55条“商务部能够采纳恰当办法,避免躲避反倾销办法的行为”。这也是迄今为止我国法令法规中对反躲避问题仅有的规则。
在国外反倾销如火如荼的局势下,怎么汲取欧美先进的经历赶快完善我国的反躲避立法,“师夷长技以制夷”,及时充沛地对外国出口商的躲避行为进行确定和采纳办法,保证我国反倾销办法的作用得以正常的发挥,实在维护国内工业的利益,以及在面临国外尤其是欧美的反倾销办法时,怎么在契合WTO基本原则与协议规则的前提下,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研讨应对国外反倾销及反躲避办法的对策,最大极限地合理“躲避”进口国的反倾销办法以及抵抗其反倾销及反躲避办法的乱用,扩展我国优势产品的出口和促进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然后实在保证我国工业的合理利益、增强我国工业的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