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撞人案肇事者重查作案时是否患精神疾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22:29
咱们知道,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精力疾病,决议了其是否会承当刑事责任。在近段时刻发作的南京宝马撞人案中,肇事者屡次请求精力疾病判定。那么,该肇事者是否患精力病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穿插路口发作一同严峻的宝马车撞车交通事故,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说、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查验判定等方面的调查和依据搜集,现已查明,违法嫌疑人王季进驾驭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在路途上违背限速规则超速行进(经判定,车辆经过事发路口时行进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况下,从左转弯车道直行经过路口,形成二人逝世、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路途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违法嫌疑人王季进的律师在提请批准逮捕前,已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刑事司法判定请求,称在拘押场所会晤中,王季进显着处于认识紊乱,行为不受操控的状况,彻底无法正常沟通,故向公安机关奉告,并请求对王季进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判定。
【法条解读】
《刑法》第十八条规则,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不能操控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判定承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分,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没有彻底损失辨认或许操控自己行为能力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醉酒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南京宝马撞人案肇事者终究有无精力病,需求经法定程序判定承认,假如有,不负刑事责任,假如没有,需求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穿插路口发作一同严峻的宝马车撞车交通事故,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说、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查验判定等方面的调查和依据搜集,现已查明,违法嫌疑人王季进驾驭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在路途上违背限速规则超速行进(经判定,车辆经过事发路口时行进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况下,从左转弯车道直行经过路口,形成二人逝世、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路途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违法嫌疑人王季进的律师在提请批准逮捕前,已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刑事司法判定请求,称在拘押场所会晤中,王季进显着处于认识紊乱,行为不受操控的状况,彻底无法正常沟通,故向公安机关奉告,并请求对王季进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判定。
【法条解读】
《刑法》第十八条规则,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不能操控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判定承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分,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没有彻底损失辨认或许操控自己行为能力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醉酒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南京宝马撞人案肇事者终究有无精力病,需求经法定程序判定承认,假如有,不负刑事责任,假如没有,需求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