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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检察院审查起诉应该审查的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15:49
检察院检查案子的时分一般都要依据规范来进行检查,那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检察院检查起诉应该检查的内容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检察院检查案子的时分,有必要查明:
1、违法事实、情节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违法性质和罪名的确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人;
3、是否归于不该追查刑事职责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办活动是否合法。
最高检《规矩》第二百五十条除了规定要查明上述五项内容以外,还要查明以下内容:
1、违法嫌疑人身份情况是否清楚,包含名字、性别、国籍、出世年月日、工作和单位等。
2、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的情节;一起违法案子的违法嫌疑人在违法活动中的职责的确定是否恰当。
3、依据资料是否随案移交,不宜移交的依据的清单、复制件、相片或许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交。
4、关于国家产业、团体产业遭受丢失的,是否需要由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采纳的强制措施是否恰当。
6、与违法有关的资产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住并妥善保管,以供核对。对被害人合法产业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许不宜长时间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稳当,移交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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