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与多人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7:16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悉数归于单一股东的公司。多人公司相反。我国《公司法》答应自然人或法人独自出资建立一人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种特别方式。下面,听讼小编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1、一人、多人有限公司差异:一人公司注册资本需求一次到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且注册的该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不能证明个人自己的产业独立于公司之外,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3、一般来说,个别税负小一些。但要依据具体情况具体策划。不能混为一谈。
4、一人公司的注册资金最少为10万元人民币,多人公司最少为3万元人民币。
5、一人公司注册资金有必要一次性交纳。依据公司法在新公司法里专门有一章节(第二章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则”,所以有了“一人公司”的说法,可是注册称号依然叫“××有限责任公司”或许“××有限公司”。称号已然相同,性质也相同,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仅仅由于是“一人注册的有限公司”,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别的方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已经在新《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里说的很清楚了: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则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则。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挂号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许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拟定。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守时,应当选用书面方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以上便是小编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咱们经过以上常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录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咱们听讼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认为你服务,而且,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又有相关律师的具体资料。
1、一人、多人有限公司差异:一人公司注册资本需求一次到位;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且注册的该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不能证明个人自己的产业独立于公司之外,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3、一般来说,个别税负小一些。但要依据具体情况具体策划。不能混为一谈。
4、一人公司的注册资金最少为10万元人民币,多人公司最少为3万元人民币。
5、一人公司注册资金有必要一次性交纳。依据公司法在新公司法里专门有一章节(第二章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则”,所以有了“一人公司”的说法,可是注册称号依然叫“××有限责任公司”或许“××有限公司”。称号已然相同,性质也相同,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仅仅由于是“一人注册的有限公司”,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别的方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已经在新《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里说的很清楚了: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则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则。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挂号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许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拟定。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守时,应当选用书面方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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