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离婚隐匿是否可重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3:23
张某和刘某(女)成婚5年,因为俩人在生活中常常吵架,导致爱情越来越冷漠。本年元旦,俩人决议离婚。
在离婚前,张某因为作业超卓,公司在2006年年末奖给他5万元奖金,在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张某未让妻子刘某知道这件事。
两边离婚后,刘某从老公单位搭档那里得知了奖金的事,遂找到张某要求从头切割这5万元奖金,但张某不同意。刘某能够要求从头切割吗?
婚姻法第17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1.薪酬、奖金;2.出产、运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则的在外;5.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婚姻法第47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
在上述事例中,张某在离婚前得到5万元奖金,应属夫妻一起产业。张某躲藏了奖金,所以离婚后,刘某能够要求从头切割夫妻一起产业,如洽谈不成,刘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离婚前,张某因为作业超卓,公司在2006年年末奖给他5万元奖金,在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张某未让妻子刘某知道这件事。
两边离婚后,刘某从老公单位搭档那里得知了奖金的事,遂找到张某要求从头切割这5万元奖金,但张某不同意。刘某能够要求从头切割吗?
婚姻法第17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1.薪酬、奖金;2.出产、运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则的在外;5.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婚姻法第47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
在上述事例中,张某在离婚前得到5万元奖金,应属夫妻一起产业。张某躲藏了奖金,所以离婚后,刘某能够要求从头切割夫妻一起产业,如洽谈不成,刘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