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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是否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8 20:20

试用期也要履行最低薪酬规范
问:我市2011年最低薪酬规范是多少?在什么规模内施行?
答:从2011年3月1日起,我市施行最低薪酬规范是: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薪酬规范为1100元,折算日薪酬为50.57元,折算小时薪酬为6.32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薪酬规范为10.5元。
依照《最低薪酬规则》(劳作保障部令第21号),新的最低薪酬规范施行规模包含:1.适用于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构成劳作联系的劳作者。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树立劳作合同联系的劳作者。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详解2011年最低薪酬规范
▲2011年3月,依据省划定规范,东莞的最低薪酬规范调为1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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