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5 14:20
在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人危害时,由监护人对其行为承当民事职责。监护人承当民事职责时,以其存在差错为要件。
监护人承当民事职责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有被监护人对别人人身、产业权益的危害行为。
这一要件的建立需具有以下四个条件:(1)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而聋哑人、醉酒的人、一时心神丧失的人不属于被监护人。危害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应当依法令规定的规范、方法来加以判别。(2)须施行危害行为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与监护人之间存在监护联系。只需存在监护联系,才有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区别。(3)被监护人施行的危害行为须是他自己独立施行的行为。假如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第三人使用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施行危害行为的,因法令推定无民事行为才能人不具有辨认才能,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实际上是第三人施行侵权行为的东西,其“危害行为”也应当认定是第三人的危害行为,而不是被监护人的危害行为,监护人因而不承当职责。(4)须被监护人施行了对别人人身、产业合法权益的危害行为。被监护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被监护人致害行为的客观特性,假如被监护人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致别人危害,比如被监护人因正当防卫伤及危害人,监护人无需对被监护人的行为承当民事职责。别的,被监护人在实际上有无辨认才能,不影响监护人承当的民事职责。
2、受害人须有人身危害或产业危害现实。
3、被监护人对别人人身、产业权益的危害行为与受害人受有危害的现实之间有因果联系。
4、监护人有差错。只需监护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有免责事由,即推定其有差错。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