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05:03石家庄住宅公积金告贷额度、期限和利率
住宅公积金告贷额度依据告贷人及其爱人退休年龄内交纳的住宅公积金数额、典当房产状况及告贷人还贷才能等状况归纳确认。但不得高于所购住宅价值的80%,且最高额度不超越30万元。
住宅公积金告贷期限一般不超越告贷人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下工龄,但最长期限不超越30年。
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履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告贷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施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告贷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层次履行新的利率规则。第四章告贷程序第十二条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人应供给以下材料:
(一)自己及其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用居留证件;
(二)自己及其爱人安稳的经济收入证明;
(三)符合规则的购房合同;
(四)已付购房款证明;
(五)其他需供给的材料。
住宅公积金告贷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请求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处理部提出告贷请求,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则的有关材料;
(二)市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处理部自受理请求之日起15日内,对请求人的告贷资历、告贷条件、告贷额度、还贷才能、典当房产状况等状况进行检查,作出准予告贷或不准予告贷的决议,并告诉请求人。
(三)对准予告贷的,市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处理部别离与房子所有权人签定典当合同,与确保人签定确保合同,并告诉受托付银行处理告贷手续;
(四)受托付银行与告贷人签定告贷合同;
(五)告贷人到房产处理部门处理房产典当登记手续;
(六)受托付银行按告贷合同约好以转账方法将资金划转到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