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与人重婚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22:00近来,海伦市张某取得原妻宋某5000元补偿金。
张某与宋某经人介绍挂号成婚,婚后两个月宋某便离倒闭某,与本村姐妹们到大连去打工,在打工期间结识一男友高某,两人共处后发生爱情,便在一同同居。两年过去了,张某见宋某无消息,单独去大连找宋某未果。张某见找妻无望,于2006年1月10日到法院申述,要求与被告离婚,一起要求宋某给付精力危害补偿金2万元。
海伦市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为,被告宋某与原告张某成婚后,时刻较短,两边彼此还未建立起夫妻爱情。虽已成婚,可是名存实亡,被告宋某不念夫妻心意,扔下老公长时间在外打工,并与别人长时间同居,而自己供认有重婚行为,应受法律制裁。原告张某要求被告宋某离婚,应予允许。原告张某要求被告宋某给付危害补偿金理由建立,应予支撑。判定被告宋某补偿原告张某5000元危害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