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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的债务需要子女偿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02:46
我国一句古话说“父债子还,不移至理”那么这种说法有没有法令依据呢?爸爸妈妈欠下的债,作为子女的有法令职责进行归还吗?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进行解说。
一,父债子还没有法令依据
从法令视点讲,父与子是两个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淆。也便是说,只要是成年人而且精力正常,父与子都有资历,独登时进行民事活动,而且独立承当民事职责。一起,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则,关于债款,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好或法令还有规则的情况下,借主只有权向欠债人索要,而无权向欠债人之外的其别人建议。也便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由于与欠债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爸爸妈妈或子女就有还账的职责。
所以,“子债父还、父债子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令依据的。
可是,我国《承继法》第33条也规则了:“承继人承继遗产负有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可是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承继人实践取得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承继人抛弃承继的,对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能够不负归还职责。”
二,有以下景象的,爸爸妈妈欠的债款是由子女归还
(一)爸爸妈妈生前运营活动所欠债款。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乡村承揽运营户的债款,个人运营的,以个人财产承当;家庭运营的,以家庭财产承当。”的规则。运营活动所欠债款又能够分为以下两种景象:
(1)爸爸妈妈生前由于个人运营所欠债,依据《承继法》 第三十三条规则:“承继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他的遗产实践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承继人抛弃承继的,对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能够不负归还职责。”因而,假如子女承继了爸爸妈妈的遗产,应担任归还爸爸妈妈的债款,以遗产实践价值为限;但抛弃承继的,则不负归还职责。
(2)爸爸妈妈生前为家庭运营所欠债,由于该运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彼此间互负连带职责,爸爸妈妈生前因而所欠债款去世后,其子女有职责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归还。
(二)爸爸妈妈生前因日子困难所欠债款。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职责”规则,假如无劳动能力或许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因子女不实行奉养职责或许不能彻底实行奉养职责,爸爸妈妈因保持正常日子、治疗疾病等而向别人所借债款,爸爸妈妈逝世后这些债款不管有无遗产,一概由负有奉养职责的子女分管归还。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有关“爸爸妈妈欠的债款需求子女归还吗”的相关内容,父债子还要分两种景象看待的。假如读者有法令的疑问或许需求法令的协助,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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