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不合法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19:07
跟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征地也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呈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便是不合法征地。当遭受到不合法征地时,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底子不知道该怎么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咱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咱们阅览!
第一是团体申述政府。国家规则征收农人土地有必要按照年产值算,补偿5-10年的。 第二个方法,向省里上访, 第三个方法,走媒体道路。
一、遭受不合法征地,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按照本法恳求行政复议:
(五)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以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有权按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经营自主权或许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则外,人民法院受理法令、法规规则能够提申述讼的其他行政案子。
因而,假如遭受不合法征地时,能够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提起行政诉讼应该留意什么
1、不能对笼统的行政行为提出申述。
2、留意复议前置的状况
对某些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法令规则有必要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恳求,不服复议决议的,才干向人民法院申述。对有些行政行为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详细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则。
3、留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则了对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述的时效方面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恳求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恳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2)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3)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4、留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子,复议机关决议保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一起被告;复议机关改动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因而,当遭受不合法征地时,咱们能够经过提起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是团体申述政府。国家规则征收农人土地有必要按照年产值算,补偿5-10年的。 第二个方法,向省里上访, 第三个方法,走媒体道路。
一、遭受不合法征地,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按照本法恳求行政复议:
(五)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以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有权按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经营自主权或许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则外,人民法院受理法令、法规规则能够提申述讼的其他行政案子。
因而,假如遭受不合法征地时,能够恳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提起行政诉讼应该留意什么
1、不能对笼统的行政行为提出申述。
2、留意复议前置的状况
对某些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法令规则有必要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恳求,不服复议决议的,才干向人民法院申述。对有些行政行为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详细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则。
3、留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则了对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述的时效方面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恳求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恳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2)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3)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4、留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子,复议机关决议保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一起被告;复议机关改动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因而,当遭受不合法征地时,咱们能够经过提起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