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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要求简化办准生证程序 流动人口就地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11:43

针对广为诟病的“准生证”棘手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天上午下发告诉,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处理大众办证难问题。
根据告诉要求,处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挂号)、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活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许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契合处理条件且资料完全的,要即时处理。
此外,活动育龄夫妻两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大街均有职责为其处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挂号),并实施首接职责制。
首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应即时处理
记者上午从国家人口计生委得悉,各地要加大自动揭露力度,将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处理根据、条件、程序、时限、需求提交的悉数证明资料的目录、申请表款式、是否收费、服务许诺等信息在网站、就事场所等进行揭露,使大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精简大众处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资料。对资料不完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奉告当事人需补齐的悉数资料。关于处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挂号)、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活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许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契合处理条件且资料完全的,要即时处理。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户籍所在地在为大众处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简化程序、方便大众。申请人无法亲身处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能够托付别人代理。对有特别困难的大众,要自动上门处理。在处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维护当事人的隐私。
活动夫妻可在现居住地办生育证
活动育龄夫妻两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大街均有职责为其处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挂号),并实施首接职责制。户籍所在地要执行源头处理职责,为流出人口处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资料。
关于活动育龄夫妻因长时间或屡次、多地活动无法证明婚育情况、信息核实的确存在困难等特别情况,受理地可根据当事人的许诺,为其处理生育服务证(挂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和谐交流,实施信息核对职责,不得彼此推诿。要实在处理同一城市内助户别离、团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还要求,在县、城镇(大街)政务大厅建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施会集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分要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大众办证。一起,要自动承受媒体和大众的监督,经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途径,及时处理大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查看,对推诿、延迟或拒不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查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 (法制晚报 文/记者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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