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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05:13
离婚时怎么切割稳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稳妥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切割?稳妥处于不同的景象下切割的状况不同,离婚时仍处于有用期内的稳妥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稳妥金的切割状况不一样。
一、离婚时仍处于有用期内的稳妥
1、财产险
(1)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切割:持法院收效判定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稳妥公司改变或免除,切割已交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分身稳妥需切割:采纳协议、切割补偿和免除合同切割储金三种方法。
(注:上述两种稳妥类型显着区别为普通家庭财产险为消费型,家庭财产分身稳妥为返还型)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
(1)以共同财产所交纳的个人稳妥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切割。
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由于依据《婚姻法》规则,夫妻两边除非有特别约好公证,不然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处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切割。
但实际上《稳妥法》与《婚姻法》在这一块有相冲突的部分,《稳妥法》规则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一般的做法是当夫妻两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稳妥公司进行投保人改变,将保单彻底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切割;或直接退保,将交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切割。
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切割,但不能逼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能。
(2)获益人为对方的,判定或协议离婚后应处理改变或免除手续,并相应地切割已交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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