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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哪些法律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05:41

1.自愿抛弃缴交住宅公积金,可否不缴?
不能够,员工有必要缴存公积金。缴存公积金是国家法规规则的有必要实行的责任。
2.住宅公积金缴存多久后,才干请求借款?
从各地实践来看,一般是住宅公积金准时接连足额缴存半年到一年以上方可请求借款。我市住宅公积金借款施行方针正在拟定,以2011年上半年发布的借款施行方针规则的期限为准。
3.单位不交纳住宅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许少缴住宅公积金的,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责令期限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背本办法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或许有关部门查办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许个人的违规信息录入住宅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许体系,并将其作为要点监察目标。
4.退休员工是否享用住宅公积金?
住宅公积金由单位及其在职员工缴存,退休员工现已不属于在职员工,不属于国务院《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和《深圳市住宅公积金处理暂行办法》规则的缴存主体。
5.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关于住宅公积金的托付处理银行有哪些?
公积金处理中心托付的公积金试运行银行有三家:我国银行,我国招商银行,我国建设银行。
中行住宅公积金第一批试运行网点 招行住宅公积金试运行网点 建行住宅公积金试运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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