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第二审辩护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3 08:28
在日常日子中,咱们都知道关于刑事诉讼来说,是会有着相应的流程的,那么关于一审案子完毕后,假如有人关于一审有不服等的,对此就会进行二审,那么关于很多人来说就会在考虑刑事第二审怎样写辩解词,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咱们介绍一下。
刑事第二审辩解词
辩 护 词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的托付,指使咱们担任其辩解人,现依据现实和法令,宣布如下辩解定见。
一审判定***犯合同诈骗罪,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理由如下:
一审判定确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符**相勾通,采纳虚报工程款、隐秘已付出工程款的办法,施行了合同诈骗的犯罪过为,现实不清,依据不足。
首要,一审判定确定***在结算工程款时许诺给符**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上签章,现实不清,依据不足。
1、关于***是否许诺给符**好处费、符**是否为了得到好处费才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上签章的问题,符**的证言自相矛盾,***的供述前后矛盾,而且两人的口供不一致,应当依法不予采信,一审判定违法采信依据,是过错的。
比方:卷二第81页:符**对梁**送来的结算表看后无异议就在上面做定见并签名盖章;卷二第86页:符**没有具体核实每项工程的状况;卷二第101页:我(符**)没有提出异议就在工程结算表和合同书上签名及盖章;卷二第88页:符**通知***入账的只要10万元,没有什么意图,仅仅其时是忘记了。在还款方案表上签署定见时,以为中医院欠工程款应当凭借这个时机要求区政府拨款处理等。卷二第28页:***没有与符**勾通虚报工程款与隐秘已付的30万元,其时记不清中医院已付30万元给咱们这件事;卷二145页:***在要求中医院承认还款方案时,既没有和中医院对账,也没有在公司内部对账等。
不难看出,符**是在无异议的状况下,对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签章的,并非是***许诺给其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有意与***勾通才签章的。
2、关于工程结算书与司法判定结论不一致的问题,***在一审的庭审中已做出清晰而合理的解说,一审判定未经查询与核实,违反法定程序片面采信判定结论,是过错的。
工程结算表中的路面工程,实践上包含院内的路面工程、门口路途工程和后院的填土工程。由于路面工程与填土工程的造价相同,两边洽谈赞同依照路面工程造价一致结算罢了,并不是虚报路面工程。填土工程也是**修建公司做的,门口的路途工程也是公司做的,全医院的人都能够作证。
针对司法鉴守时遗失了门口的路途工程与填土工程,而且鉴守时适用的定额显着低于应当适用的定额。***及其辩解人在一审中已做清晰的辩解,并在开庭前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弥补与从头判定申请书。惋惜的是,一审法院不理不睬。
不难看出,工程结算书与司法判定结论不一致,是司法鉴守时遗失判定项目与适用判定规范过错形成的,并非是***虚报工程量。
3、符**没有收取***的好处费,这是不争的现实。一审判定未能尊重客观现实,片面臆断,片面归罪,是过错的。
纵观本案不难看出,一审判定确定***合同诈骗的犯罪现实,主要是依据***在承认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时与符**相勾通,虚报工程款与成心隐秘已付的30万元。如此说来,符**应该是本案合同诈骗罪的共犯。惋惜的是,符**不只不是本案的被告人,反而是起着决议性效果的中心证人,并以其证言证言来证明他的同伙***的犯罪现实,显然是荒诞可笑的。
其次,在实践中,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位置,为了能够拿到工程款,有时无可奈何会许诺给必定的好处费或茶水费等,这既是我国的人之常情,也是施工方的无法之举,乃至是施工方不得已而为之的好心谎话。难道说没有给好处费、仅仅口头说说给好处费,就能够确定为合同诈骗吗?恐怕全中国都找不出一个这样荒诞的判定先例。
综上,一审判定确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许诺给符**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上签章,采纳虚报工程款与隐秘已付出工程款的办法,施行合同诈骗的犯罪过为,现实不清,依据不足。
此致
XX人民法院
辩解人:XXX
XX年XX月XX日
被告人依法享有辩解权的准则
我国法令规则被告人享有辩解权,是不附有任何先决条件的,没有“但书”规则的约束。这就标明:
1.辩解权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力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约束。被告人具有辩解权,同被告人是否能够延聘辩解人为自己进行辩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后者的根底,可是后者仅仅前者的一个派生内容,不能归纳前者的悉数。被告人请辩解人辩解或许要遭到诉讼阶段的约束,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只要到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才干够请辩解人进行辩解,但这不等于说在侦办阶段犯罪嫌疑人就没有辩解权。实践上任何人从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开端,就享有彻底的辩解权,在侦办阶段他彻底能够自行行使这项权力,侦办机关也有责任确保他们行使辩解权,应当在查询案子的一起仔细听取他们所作的申辩和解说。
2.辩解权不受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过轻重的约束。不管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都享有相等的辩解权。对那些被控犯有重罪、或许处以极刑的被告人,更应充沛保证他们依法所享有的辩解权,以避免呈现错案,形成难以拯救的丢失。由于被告人有罪、罪重,应当予以严峻制裁,就约束、掠夺其辩解权,这是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告人有权取得辩解的准则相违反的。
3.辩解权不受案子查询状况的约束。不管案子现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被告人都依法享有辩解权。即使是当场被捕获、人赃俱在的现行罪犯,对其依法所享有的辩解权也不得加以约束。被告人的辩解并不只仅是司法机关查明案情的一种手法,不能依据司法机关查明案情的需求而决议取舍,对辩解有必要作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力加以保证。况且案子现实清楚并不等于适用法令正确,更不等于充沛考虑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各种要素,被告人的辩解权并不因此而失掉存在的含义。
4.辩解权不受被告人认罪情绪的约束。不管被告人是否科罪,是否率直交代,均不能作为约束其辩解权的理由。由于被告人不管是否率直认罪,都有权提出有利自己的依据和理由进行辩解,应经过辩解来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也不因此而改动,不能将被告人否定有罪或罪重的辩解当作抵抗行为加以约束。是否率直认罪的情绪怎么,仅在被告人有罪时标明其是否悔罪和其社会危险性的程度,在科罪今后,能够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要素,不该作为约束被告人依法行使辩解权的理由。
5.辩解权的行使不受辩解理由的约束。被告人依法享有辩解权并不等于被告人必定都具有从轻、减轻、革除刑事责任的辩解情节,相等的辩解权不等于有相同的辩解理由。权力的享有和行使与实践辩解理由的多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况且只要在被告人充沛行使辩解权之后,才干得知其理由怎么,所以不允许以被告人没有什么辩解理由为托言,而约束或无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解权。
从上面听讼网小编为咱们介绍的关于在刑事第二审的时分辩解词的规模,信任咱们都有了必定的了解。听讼网小编提示咱们在关于刑事案子中,能够请相关的律师帮助进行处理,更多相关法令问题,咱们也能够到听讼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刑事第二审辩解词
辩 护 词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的托付,指使咱们担任其辩解人,现依据现实和法令,宣布如下辩解定见。
一审判定***犯合同诈骗罪,现实不清、依据不足。理由如下:
一审判定确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符**相勾通,采纳虚报工程款、隐秘已付出工程款的办法,施行了合同诈骗的犯罪过为,现实不清,依据不足。
首要,一审判定确定***在结算工程款时许诺给符**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上签章,现实不清,依据不足。
1、关于***是否许诺给符**好处费、符**是否为了得到好处费才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上签章的问题,符**的证言自相矛盾,***的供述前后矛盾,而且两人的口供不一致,应当依法不予采信,一审判定违法采信依据,是过错的。
比方:卷二第81页:符**对梁**送来的结算表看后无异议就在上面做定见并签名盖章;卷二第86页:符**没有具体核实每项工程的状况;卷二第101页:我(符**)没有提出异议就在工程结算表和合同书上签名及盖章;卷二第88页:符**通知***入账的只要10万元,没有什么意图,仅仅其时是忘记了。在还款方案表上签署定见时,以为中医院欠工程款应当凭借这个时机要求区政府拨款处理等。卷二第28页:***没有与符**勾通虚报工程款与隐秘已付的30万元,其时记不清中医院已付30万元给咱们这件事;卷二145页:***在要求中医院承认还款方案时,既没有和中医院对账,也没有在公司内部对账等。
不难看出,符**是在无异议的状况下,对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签章的,并非是***许诺给其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有意与***勾通才签章的。
2、关于工程结算书与司法判定结论不一致的问题,***在一审的庭审中已做出清晰而合理的解说,一审判定未经查询与核实,违反法定程序片面采信判定结论,是过错的。
工程结算表中的路面工程,实践上包含院内的路面工程、门口路途工程和后院的填土工程。由于路面工程与填土工程的造价相同,两边洽谈赞同依照路面工程造价一致结算罢了,并不是虚报路面工程。填土工程也是**修建公司做的,门口的路途工程也是公司做的,全医院的人都能够作证。
针对司法鉴守时遗失了门口的路途工程与填土工程,而且鉴守时适用的定额显着低于应当适用的定额。***及其辩解人在一审中已做清晰的辩解,并在开庭前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弥补与从头判定申请书。惋惜的是,一审法院不理不睬。
不难看出,工程结算书与司法判定结论不一致,是司法鉴守时遗失判定项目与适用判定规范过错形成的,并非是***虚报工程量。
3、符**没有收取***的好处费,这是不争的现实。一审判定未能尊重客观现实,片面臆断,片面归罪,是过错的。
纵观本案不难看出,一审判定确定***合同诈骗的犯罪现实,主要是依据***在承认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时与符**相勾通,虚报工程款与成心隐秘已付的30万元。如此说来,符**应该是本案合同诈骗罪的共犯。惋惜的是,符**不只不是本案的被告人,反而是起着决议性效果的中心证人,并以其证言证言来证明他的同伙***的犯罪现实,显然是荒诞可笑的。
其次,在实践中,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位置,为了能够拿到工程款,有时无可奈何会许诺给必定的好处费或茶水费等,这既是我国的人之常情,也是施工方的无法之举,乃至是施工方不得已而为之的好心谎话。难道说没有给好处费、仅仅口头说说给好处费,就能够确定为合同诈骗吗?恐怕全中国都找不出一个这样荒诞的判定先例。
综上,一审判定确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许诺给符**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方案表上签章,采纳虚报工程款与隐秘已付出工程款的办法,施行合同诈骗的犯罪过为,现实不清,依据不足。
此致
XX人民法院
辩解人:XXX
XX年XX月XX日
被告人依法享有辩解权的准则
我国法令规则被告人享有辩解权,是不附有任何先决条件的,没有“但书”规则的约束。这就标明:
1.辩解权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力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约束。被告人具有辩解权,同被告人是否能够延聘辩解人为自己进行辩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后者的根底,可是后者仅仅前者的一个派生内容,不能归纳前者的悉数。被告人请辩解人辩解或许要遭到诉讼阶段的约束,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只要到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才干够请辩解人进行辩解,但这不等于说在侦办阶段犯罪嫌疑人就没有辩解权。实践上任何人从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开端,就享有彻底的辩解权,在侦办阶段他彻底能够自行行使这项权力,侦办机关也有责任确保他们行使辩解权,应当在查询案子的一起仔细听取他们所作的申辩和解说。
2.辩解权不受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过轻重的约束。不管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都享有相等的辩解权。对那些被控犯有重罪、或许处以极刑的被告人,更应充沛保证他们依法所享有的辩解权,以避免呈现错案,形成难以拯救的丢失。由于被告人有罪、罪重,应当予以严峻制裁,就约束、掠夺其辩解权,这是与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告人有权取得辩解的准则相违反的。
3.辩解权不受案子查询状况的约束。不管案子现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被告人都依法享有辩解权。即使是当场被捕获、人赃俱在的现行罪犯,对其依法所享有的辩解权也不得加以约束。被告人的辩解并不只仅是司法机关查明案情的一种手法,不能依据司法机关查明案情的需求而决议取舍,对辩解有必要作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力加以保证。况且案子现实清楚并不等于适用法令正确,更不等于充沛考虑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各种要素,被告人的辩解权并不因此而失掉存在的含义。
4.辩解权不受被告人认罪情绪的约束。不管被告人是否科罪,是否率直交代,均不能作为约束其辩解权的理由。由于被告人不管是否率直认罪,都有权提出有利自己的依据和理由进行辩解,应经过辩解来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也不因此而改动,不能将被告人否定有罪或罪重的辩解当作抵抗行为加以约束。是否率直认罪的情绪怎么,仅在被告人有罪时标明其是否悔罪和其社会危险性的程度,在科罪今后,能够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要素,不该作为约束被告人依法行使辩解权的理由。
5.辩解权的行使不受辩解理由的约束。被告人依法享有辩解权并不等于被告人必定都具有从轻、减轻、革除刑事责任的辩解情节,相等的辩解权不等于有相同的辩解理由。权力的享有和行使与实践辩解理由的多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况且只要在被告人充沛行使辩解权之后,才干得知其理由怎么,所以不允许以被告人没有什么辩解理由为托言,而约束或无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解权。
从上面听讼网小编为咱们介绍的关于在刑事第二审的时分辩解词的规模,信任咱们都有了必定的了解。听讼网小编提示咱们在关于刑事案子中,能够请相关的律师帮助进行处理,更多相关法令问题,咱们也能够到听讼网咨询相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