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20:27
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残的状况很遍及,而残疾补偿金的核算往往与伤残等级有密切联系,怎么依法建议残疾补偿金?现依据司法实践经验对该问题提出了一些定见: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补偿金的核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则:“残疾补偿金依据受害人丢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许伤残等级,依照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核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最高法院该解说在理论上采纳的是“劳动能力丢失说”,依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丢失劳动能力的状况,客观核算其未来收入的丢失。 二、丢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许伤残等级与残疾补偿金的联系 丢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许伤残等级是否影响残疾补偿金的总额?实践中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一种过错的知道,以为只需有伤残等级就得补偿20年,因而得出的结论是一级伤残和十级伤残的补偿数额是相同的。其实,从条文意义就可以看出这种了解是过错的,残疾补偿金是依据受害人丢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许伤残等级进行核算的,也就是说“程度”或“等级”不同,残疾补偿金也不同。司法实践中一般将伤残等级作为补偿规范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详细核算方法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许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规范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峻,残疾补偿金也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