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辩护要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7:46
日子中总有不顺心的时分,在这个快速且浮躁的时代,人们常常由于言语不好等原因发作聚众打斗的现象。那么聚众打斗罪辩解关键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聚众打斗罪辩解关键
(一)要长于精确概括并找出辩解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解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解”或不负刑事责任辩解的景象大致有三种:
(1)刑法不认为违法的。
(2)刑法规则 不负刑事责任的。
(3)刑法不予追查的。
2、从轻、减轻或革除处分辩解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解的法定理由。
4、重视抗辩从重处分的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裁夺情节。
1、性质上的裁夺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关于直接成心的直接成心,相关于活跃作为的消沉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常常考虑的从轻处分裁夺情节
2、片面恶性程度的裁夺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违法相关于偶发的刑事违法,突发性违法相关于预谋性违法,出于义愤的违法相关于平白无故的违法,处分都轻重有别。
3、违法后因交代罪过或退赃而构成的裁夺情节。
4、违法次数上的裁夺情节。相关于惯犯的偶犯,相关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分的裁夺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裁夺情节。
6、量刑平衡方面的裁夺情节。我国黾未施行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子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怎么拉开档次的问题。
二、辩解词模版
辩解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承受被告人周某家族的托付,并指使我作为其一审辩解人,依法出庭参加庭审。通过庭前具体阅览结案卷材料及屡次会晤被告人,根据法令和现实,辩解人宣布以下几点定见,仅供合议庭参阅,并请合理采用。
一、关于姑苏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园检诉刑诉〔2012〕295号《起诉书》,确定被告人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聚众打斗罪,确定现实清楚、证据的确充分,适用法令正确,辩解人不存在贰言。
二、被告人周某有法定及裁夺的从轻情节,本辩解人宣布如下六点辩解定见。
1、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能够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被 告人在违法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在归案后,在侦办机关所做的几回询问笔录中,被告人照实供述了自己以及同案犯作案的时刻、地址、参加人、事情的起 因、通过、成果等,并且也与其他几名被告人的陈说根本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则:“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 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2、在共同违法中被告人周某所起效果较小。
被告人周某并没有领导、安排、策划打斗事情,仅仅由于同学 赵某来喊他去打架,他酒后一时激动就容许了,其仅是活跃参加者,在共同违法中所起的效果较小。 3、被告人归于初犯、偶犯。
被告人有着合理的作业,且之前一向体现杰出,遵纪守法,没有遭到任何刑事处分及行政处分。本次走上违法路途极端偶尔,同学赵某来找他,说自己遭到了寻衅,恰巧被告人周某当晚喝了酒,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哥们儿义气,再加上酒后的激动,使得被告人周某误入歧途。
4、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
被告人周某没有聚众斗欧的片面成心,虽然在当天的确有两边聚众打斗的事态发作,但那不是被告人的片面志愿,其参加打斗的意图,并不是为了成心损坏社会公共秩序,仅仅出于哥们儿义气用事,故片面恶性较小。别的,本次事情中的锤子等器械不是被告人周某所预备、带着的,且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周某也未使用过,其人身危险性较小。
5、本案情节细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在 整个打斗事情中,并没用形成任何人身损伤及财产损失。另,从本案参加的人数、发作的时刻、地址来看,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参加本次聚众打斗的共有7人, 规划不大;本案发作在清晨,此刻现已很少有人在外走动,本次打斗事情无任何受害人;本案发作地址是在小区内,具有必定的隐蔽性,没有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故,被告人周某的行为情节比较细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6、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法令意识淡漠。
被告人仅读到初中结业,就停学打工,文化水平较低,法令意识更为淡漠。本次违法纯粹是出于酒后的一时激动、以及哥们儿义气才走上了违法的路途。
综上所述,被告人周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能够从轻、减轻或许免于处分;且在共同违法中所起效果较小;系初犯、偶犯;片面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违法情节细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被告人文化水平低,法令意识淡漠,全面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情节,辩解人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周某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以上定见,敬请采用!
上面便是本次解读的全部内容,内容中提到了多点辩解关键,如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人文化水平低一级,都是为有用的辩解技巧,我们在学习中能够针对实际事例来区分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聚众打斗罪辩解关键
(一)要长于精确概括并找出辩解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解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解”或不负刑事责任辩解的景象大致有三种:
(1)刑法不认为违法的。
(2)刑法规则 不负刑事责任的。
(3)刑法不予追查的。
2、从轻、减轻或革除处分辩解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解的法定理由。
4、重视抗辩从重处分的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裁夺情节。
1、性质上的裁夺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关于直接成心的直接成心,相关于活跃作为的消沉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常常考虑的从轻处分裁夺情节
2、片面恶性程度的裁夺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违法相关于偶发的刑事违法,突发性违法相关于预谋性违法,出于义愤的违法相关于平白无故的违法,处分都轻重有别。
3、违法后因交代罪过或退赃而构成的裁夺情节。
4、违法次数上的裁夺情节。相关于惯犯的偶犯,相关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分的裁夺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裁夺情节。
6、量刑平衡方面的裁夺情节。我国黾未施行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子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怎么拉开档次的问题。
二、辩解词模版
辩解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承受被告人周某家族的托付,并指使我作为其一审辩解人,依法出庭参加庭审。通过庭前具体阅览结案卷材料及屡次会晤被告人,根据法令和现实,辩解人宣布以下几点定见,仅供合议庭参阅,并请合理采用。
一、关于姑苏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园检诉刑诉〔2012〕295号《起诉书》,确定被告人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聚众打斗罪,确定现实清楚、证据的确充分,适用法令正确,辩解人不存在贰言。
二、被告人周某有法定及裁夺的从轻情节,本辩解人宣布如下六点辩解定见。
1、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能够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被 告人在违法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在归案后,在侦办机关所做的几回询问笔录中,被告人照实供述了自己以及同案犯作案的时刻、地址、参加人、事情的起 因、通过、成果等,并且也与其他几名被告人的陈说根本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则:“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 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2、在共同违法中被告人周某所起效果较小。
被告人周某并没有领导、安排、策划打斗事情,仅仅由于同学 赵某来喊他去打架,他酒后一时激动就容许了,其仅是活跃参加者,在共同违法中所起的效果较小。 3、被告人归于初犯、偶犯。
被告人有着合理的作业,且之前一向体现杰出,遵纪守法,没有遭到任何刑事处分及行政处分。本次走上违法路途极端偶尔,同学赵某来找他,说自己遭到了寻衅,恰巧被告人周某当晚喝了酒,为兄弟两肋插刀的哥们儿义气,再加上酒后的激动,使得被告人周某误入歧途。
4、被告人的片面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
被告人周某没有聚众斗欧的片面成心,虽然在当天的确有两边聚众打斗的事态发作,但那不是被告人的片面志愿,其参加打斗的意图,并不是为了成心损坏社会公共秩序,仅仅出于哥们儿义气用事,故片面恶性较小。别的,本次事情中的锤子等器械不是被告人周某所预备、带着的,且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周某也未使用过,其人身危险性较小。
5、本案情节细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在 整个打斗事情中,并没用形成任何人身损伤及财产损失。另,从本案参加的人数、发作的时刻、地址来看,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参加本次聚众打斗的共有7人, 规划不大;本案发作在清晨,此刻现已很少有人在外走动,本次打斗事情无任何受害人;本案发作地址是在小区内,具有必定的隐蔽性,没有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故,被告人周某的行为情节比较细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6、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法令意识淡漠。
被告人仅读到初中结业,就停学打工,文化水平较低,法令意识更为淡漠。本次违法纯粹是出于酒后的一时激动、以及哥们儿义气才走上了违法的路途。
综上所述,被告人周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能够从轻、减轻或许免于处分;且在共同违法中所起效果较小;系初犯、偶犯;片面恶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违法情节细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被告人文化水平低,法令意识淡漠,全面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情节,辩解人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周某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以上定见,敬请采用!
上面便是本次解读的全部内容,内容中提到了多点辩解关键,如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人文化水平低一级,都是为有用的辩解技巧,我们在学习中能够针对实际事例来区分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