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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之一签订定金合同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2:17
关于共有房子,卖方在出卖时需经整体共有人洽谈一致赞同;不然,就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司法实践中,常有共有人以出售房子时没有征得己方赞同或许追以为托言,要求法院承认房子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卖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定金合同也无效。定金合同归于担保合同,具有担保卖方能够践约签定房子买卖合同的作用,其间一个共有人收取定金后,其应尽量压服其他共有人赞同出售房子,不然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假如买方确有理由信任签定合同的那个共有人有其他共有人的代理权,则应确定合同有用。比方有依据能够证明其他共有人从前一起托付中介挂牌、一起洽谈商洽、买方看房时在现场未表明对立等等,均可视为其他共有人赞同出售房子,因而能够确定买卖合同有用。本案中,陈先生未获得其爸爸妈妈的授权,出售共有住宅,收取定金,应当承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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