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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规:房屋赠与过户无需公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20:23

问:
我想经过赠与方法把我名下的房产赠与我弟弟,请问赠与协议是否需求公证,公证怎么收费?
律师回复:
依据新施行的行业标准《房地产挂号技术规程》的规则,自2012年6月1日起,房子赠与过户不用再到公证安排处理公证手续,只需赠与人与受赠人两边共同向房子挂号安排提出请求,并当面签字承认即可处理。因而,赠与房子无需公证,比较该《规程》施行之前,可节省相当于房价1.8%左右的公证费用。
相关法令常识:
《公证法》第十一条 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公证安排处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承继;
(三)托付、声明、赠与、遗言;
(四)产业切割;
(五)招标招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联系、收养联系;
(七)出世、生计、逝世、身份、阅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载;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依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本来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自愿请求处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应当向公证安排请求处理公证。
第十二条 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公证安排能够处理下列业务:
(一)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由公证安排挂号的业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言、遗产或许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产业、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令业务文书;
(五)供给公证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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