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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临沂市收养社会弃婴、儿童所需证明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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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临沂收养非福利组织抚育查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需求什么资料
  1、收养人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基本状况,所拾弃婴通过和对被收养人抚育教育成人的确保等状况)。
  2、收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状况证明,并加盖公章。
  4、捡拾弃婴证明(写明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何人、何原因捡拾到弃婴),并加盖捡拾弃婴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委会公章;
  5、收养人居住地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6、捡拾弃婴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写明时刻、地址、状况是否事实),并加盖公章;
  7、县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收养人健康体检表(无生育才能的还应供给县以上医疗组织疾病诊断书);
  8、捡拾弃婴进行布告,布告的内容应写明何年、何月、何日、何地发现弃婴,弃婴有何特征,到什么地方来招领及有关状况)。自布告刊登之日起满60日后无人招领,方可凭《布告到区民政局依法办理收养挂号;
  9、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半身免冠两寸合影相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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