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辞职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22:33常委会承受辞去职务,须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承受辞去职务的抉择,须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存案、布告。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承受辞去职务,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承受辞去职务,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承受辞去职务的,应当予以布告。
现代大陆法系国家以为股东大会与董事之间的联系是民法上的委任联系,股东大会是代表公司与董事树立、免除这种委任联系的机关。股东的选任行为与被选任人的许诺表明构成两者之间的委任联系,后者处于受任人的位置。这种委任联系,与其他委任契约有别,它仅依股东大会的选任抉择和董事容许任职而建立。委任联系是一种合同联系,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则的委托合同便是委任合同。
已然股东大会与董事的联系是委托合同联系,董事辞去职务,便是与对方免除合同。
我国公司法尽管对公司董事推举和替换作出规则,但对其辞去职务却没有明确规则,那么,董事恳求辞去职务,应该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因为缺少法令的明确规则,关于董事辞去职务问题,在实践中一般存在这两个方面的争议:
一、董事辞去职务应当向谁提出
一般来说有两种定见:一种定见以为向董事会提出就可,另一种定见则以为辞去职务恳求先交到董事会然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
二、董事辞去职务恳求什么时候收效
这个问题上也有两种定见:一种以为董事辞去职务是免除权,只需董事的恳求提交董事会或许股东会就当即收效,董事就天然免除其职务;另一种则以为董事辞去职务只是提出恳求还不行,还要等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赞同之后才干够免除职务。
董事的辞去职务告诉送达董事会时,董事的职务即免除的做法来源于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解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六条规则,“董事能够在任期届满曾经提出辞去职务。董事辞去职务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去职务报告”。有关部门对此解说为,辞去职务报告提交给董事会本日收效,董事的职务免除。
董事的辞去职务恳求需经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的职务才干免除的做法来源于我国方案体制下的传统做法。在方案经济体制之下,干部、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行政从属联系,是一种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干部、员工辞去职务有必要通过单位赞同,不然,便是私行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