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要缴营业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3 17:02【问题】
为促进证修建业调和开展,保证修建工人劳动保险落实到实处,修建企业在从事修建工程时,由建造管理部门向建造单位收取养老保障金,然后按照必定份额拨付修建企业,专门用于修建工人处理劳动保险。修建企业收取的养老保障金是否交纳营业税?
【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法令》规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给本法令规则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许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交纳营业税。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供给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许出售不动产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规则:“第十三条 法令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含收取的手续费、补助、基金、集资费、返还赢利、奖赏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金钱、代垫金钱、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含一起契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许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许财务部同意建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许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务、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建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务部门印制的财务收据;
(三)所收金钱全额上缴财务。”
依据上述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法令》规则的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其供给应税劳务所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核算交纳营业税。因而,修建企业从事修建工程时收取的此部分养老保障金归于修建施工本钱的组成部分,应并入修建施工的营业额上钩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