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制度立法规定及其比较研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07:09
《合同法》公布之前,在我国的经济合同中,据不完全统计,无效经济合同约占经济合同总量的10%—15%,很多的无效合同致使每年约有3000亿至4000亿元的合同金额得不到实行。此现象引起的不良社会结果是:1?发作不必要的产业丢失。合同被宣布无效后,两边当事人就要依照恢复原状的准则在当事人之间发作彼此返还现已实行的产业或赔偿丢失的职责,这种返还不光意味着订约合同的不能完成,并且会添加不必要的费用和丢失。2?商事主体对合同发作不信任感,不能自觉实行合同。3?合同被承认无效,有利于违约当事人,给违约当事人供给牢靠的避风港,合同一旦承认无效,还可取得返还,这必定危害守约方的利益。4?从功率的标准看,过多地宣告合同无效,在经济上是低功率的。无效合同很多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缺少法制观念,成心违法,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原合同法,法令准则和民法通则过于着重国家干涉经济、过于着重维护买卖安全,从而对无效民事行为作极端广泛的规则有关。《合同法》习惯商场经济发展和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需求,树立全新的立法观念,以鼓舞买卖、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准则,立法上大大缩小无效合同的规模,把无效合同限定在违背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以及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模内,而将一部分过去被以为无效的合同归入效能待定合同和可吊销合同规模。下面笔者从我国几种合同效能的立法演化,谈谈我国《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准则的规则及其深远影响。一、关于违法合同的效能问题所谓违法合同,望文生义便是违背法令法规的合同。在我国长期以来,违法合同与无效合同是划等号的,由此导致无效合同的很多存在。精确承认违法合同的效能是合同法中无效合同准则有必要清晰的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咱们知道,法令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委会公布的标准性文件;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当地性法规,前者是指国最高行政机关公布的标准性文件,后者指当地权力机关公布的本辖区内具有拘束力的标准性文件。合同效能标准应当是一致的。假如将当地性法规也作为合同效能的承认根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曾经就有必要知晓有关的当地性法规,不然,合同就可能因违背当地法规被承认无效。这不只给当事人带来极大不方便,并且在审判实践中缺少承认合同效能的一致标准,在这个区域有用的合同,到另一个区域就将成为无效,不利于严厉法令,也不利于商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而,要一致合同效能标准,首要有必要扫除当地性法规对合同效能的承认权限。一起,法令、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标准性文件,从强制性程度区别,分为强行性标准和恣意性标准。强行性标准通常是维护一般社会公共利益而责任主体有必要恪守的标准,它不答应当事人以意思表明扫除其适用;恣意性标准则是起指导性作用的标准,当事人能够意思表明扫除其适用。《合同法》作为标准商场经济契约联系的法令,应当反映商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特色,充分表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鼓舞买卖的准则,重视保证和促进当事人意思的完成。因而,只要在合同当事人违背法令所维护的一般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时,即违背强行性标准时,才应自动干涉,承认其无效,使其所预期的法令作用不能发作。而当事人违背恣意性标准时,则只承当相应的法令职责,如主管部门对其处分,而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这也是国外法令关于违法合同及其效能所持的基本准则。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均以为:违背强行性法令标准的合同才为无效;违背恣意性标准并不当然无效。我国《合同法》初次清晰规则,只要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的合同才为无效合同,由此将违法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概念和边界清晰区别开来,把无效合同限定在一个一致而狭小的规模内,反映出合同立法指导思想的明显改变,表现了削减干涉、鼓舞买卖,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立法准则。这一立法改变,影响将是深远的。它关于避免行政权力和当地维护对民事活动的过度干涉,关于鼓舞买卖,吸引外资,树立全国一致大商场具有非常重要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