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原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7:35
金融告贷合同是指金融组织与非金融组织签定的告贷合同而发作的胶葛。金融告贷合同的特色是什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类胶葛呢?请阅览下文了解金融告贷合同胶葛!
金融告贷合同胶葛
一、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子的一般特色
1、一方主体特定,申述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儿所指的金融告贷合同不包含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假贷合同,告贷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而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子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申述的占告贷合同胶葛案子总数的85%;个人告贷的占整个告贷案子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经商。
2、告贷的期限较短,告贷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告贷人告贷多是急需现金,告贷的期限不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最长的也不超越两年,一起签定《告贷担保合同》,而且担保人人数为两人以上,均为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告贷到期后两年或三年。
3、金融部门不及时申述、告贷续贷转贷的现象多,告贷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子中,有部分被告多是使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联系获得告贷,因而,许多银行、信用社对告贷人逾期拖欠告贷不还的情况,不能及时诉诸法院、经过诉讼程序处理胶葛,而是经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办法处理,有的转贷、续贷屡次。有的告贷到期后,而告贷人迟迟不还,金融部门在诉讼时效内也不向告贷人和担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后,向告贷人或担保人发催收告诉,要求告贷人或担保人签名承认。在庭审中,绝大部分当事人提出签字认但是在信贷人员的欺骗下因为自已不懂法签的名,这类案子的审理难度比较大,法院判定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也占一部分。如我院审理的某银行诉李某金融告贷合同案。2002年某银行与周某、李某签定了《告贷担保合同》,周某向某行请求告贷5000元,告贷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款到期后,周某因闯祸而逝世。该款逾期后信贷人员向担保人送达了《实行职责告诉书》,李虽在告诉书上签了名,但在审庭中查明,在担保期限内某行没有向李某建议还款权力,从告诉内容看,两边没有构成新的担保合同,本院以已超越诉讼时效,驳回了某行的诉讼请求。
4、《告贷担保合同》的内容齐备,手续完全。在所审理的案子中,告贷人、担保人与告贷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均写明晰告贷的品种、用处、数额、利率、期限(包含担保期限)和还款办法等条款。此外,告贷人、担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证明、担保承诺书等相关手续,没有担保人的,用房产设置了典当。
二.发作胶葛的主要原因
1、金融部门贷前检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缝隙,放贷前不检查告贷人的资信情况和还贷才能,盲目将标的较大的款放出,致使很多告贷逾期无法回收,然后引发胶葛。一起有的银行、信用社违背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则,对一些到期不能归还告贷的告贷人选用“以贷还贷”的转贷办法延伸还贷期限,然后导致一些确无还贷才能的告贷人包袱越背越重,根深蒂固。别的是金融组织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告贷人发放告贷后,对其告贷用处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告贷人将告贷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购买房子或从事经商的款用于浪费或赌博等违法活动,致使许多告贷难以回收
2、告贷合同到期后,告贷人拒不还款。告贷人只管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诺言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归还才能却拖欠不还。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停滞,只好诉诸于法令。
3、担保人法令知识短缺,有还款才能,拒不承当保证人的责任,因这类案子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人,当告贷人不能如期归还告贷时,依照《担保法》的规则,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在担保期限内承当还款责任,但绝大多数担保人,因法令知识短缺,以为担保仅仅实行必定的手续,也不明白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差异,有不少担保人还理直气壮的说:“我没有实践花银行的款,凭什么让我还钱?”。
4、告贷人运营赔本,没有归还才能,也没有可供实行的产业,别的,告贷人为逃避债款,终年外出打工,没有切当地址,只能用布告的办法判定结案,给法院审理和实行案子带来许多困难,向此类案子,占所审理的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子的20%。
5、告贷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实行还款责任,而担保人也无才能归还的占所审结案子的5%。如我院审理的某信用社诉唐某、陈某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2003年3月30日,该信用社与李某、唐某、陈某签定了《告贷担保合同》,李某向信用社告贷50000元,告贷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由唐某、陈某供给担保,后李某病故,两担保人为农人,也无才能归还告贷,致使该款至今无法实行。
金融告贷合同胶葛
一、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子的一般特色
1、一方主体特定,申述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儿所指的金融告贷合同不包含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假贷合同,告贷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而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子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申述的占告贷合同胶葛案子总数的85%;个人告贷的占整个告贷案子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经商。
2、告贷的期限较短,告贷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告贷人告贷多是急需现金,告贷的期限不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最长的也不超越两年,一起签定《告贷担保合同》,而且担保人人数为两人以上,均为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告贷到期后两年或三年。
3、金融部门不及时申述、告贷续贷转贷的现象多,告贷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子中,有部分被告多是使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联系获得告贷,因而,许多银行、信用社对告贷人逾期拖欠告贷不还的情况,不能及时诉诸法院、经过诉讼程序处理胶葛,而是经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办法处理,有的转贷、续贷屡次。有的告贷到期后,而告贷人迟迟不还,金融部门在诉讼时效内也不向告贷人和担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后,向告贷人或担保人发催收告诉,要求告贷人或担保人签名承认。在庭审中,绝大部分当事人提出签字认但是在信贷人员的欺骗下因为自已不懂法签的名,这类案子的审理难度比较大,法院判定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也占一部分。如我院审理的某银行诉李某金融告贷合同案。2002年某银行与周某、李某签定了《告贷担保合同》,周某向某行请求告贷5000元,告贷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款到期后,周某因闯祸而逝世。该款逾期后信贷人员向担保人送达了《实行职责告诉书》,李虽在告诉书上签了名,但在审庭中查明,在担保期限内某行没有向李某建议还款权力,从告诉内容看,两边没有构成新的担保合同,本院以已超越诉讼时效,驳回了某行的诉讼请求。
4、《告贷担保合同》的内容齐备,手续完全。在所审理的案子中,告贷人、担保人与告贷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均写明晰告贷的品种、用处、数额、利率、期限(包含担保期限)和还款办法等条款。此外,告贷人、担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证明、担保承诺书等相关手续,没有担保人的,用房产设置了典当。
二.发作胶葛的主要原因
1、金融部门贷前检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缝隙,放贷前不检查告贷人的资信情况和还贷才能,盲目将标的较大的款放出,致使很多告贷逾期无法回收,然后引发胶葛。一起有的银行、信用社违背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则,对一些到期不能归还告贷的告贷人选用“以贷还贷”的转贷办法延伸还贷期限,然后导致一些确无还贷才能的告贷人包袱越背越重,根深蒂固。别的是金融组织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告贷人发放告贷后,对其告贷用处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告贷人将告贷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购买房子或从事经商的款用于浪费或赌博等违法活动,致使许多告贷难以回收
2、告贷合同到期后,告贷人拒不还款。告贷人只管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诺言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归还才能却拖欠不还。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停滞,只好诉诸于法令。
3、担保人法令知识短缺,有还款才能,拒不承当保证人的责任,因这类案子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人,当告贷人不能如期归还告贷时,依照《担保法》的规则,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在担保期限内承当还款责任,但绝大多数担保人,因法令知识短缺,以为担保仅仅实行必定的手续,也不明白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差异,有不少担保人还理直气壮的说:“我没有实践花银行的款,凭什么让我还钱?”。
4、告贷人运营赔本,没有归还才能,也没有可供实行的产业,别的,告贷人为逃避债款,终年外出打工,没有切当地址,只能用布告的办法判定结案,给法院审理和实行案子带来许多困难,向此类案子,占所审理的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子的20%。
5、告贷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实行还款责任,而担保人也无才能归还的占所审结案子的5%。如我院审理的某信用社诉唐某、陈某金融告贷合同胶葛案,2003年3月30日,该信用社与李某、唐某、陈某签定了《告贷担保合同》,李某向信用社告贷50000元,告贷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由唐某、陈某供给担保,后李某病故,两担保人为农人,也无才能归还告贷,致使该款至今无法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