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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及处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7:43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则:“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打乱金融次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一、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行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从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是从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目标30人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目标150人以上的;
三是从形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是形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二、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则的“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
(一)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目标100人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目标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形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许其他特别严峻后果的。
三、数额界定规范
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核算。案发前后已偿还的数额,能够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不合法吸收或许变相吸收大众存款,首要用于正常的出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能够免予刑事处分;情节明显细微的,不作为违法处理。
作者——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刘夏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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