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有权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10:25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署理他们参与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实践中往往不限于刑事案子的被害人和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补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人。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说的规则,能够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包含:(1)被害人,包含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全部公民、法人和其他公民;(2)已逝世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子中被害人的逝世的场合下,被害人的近亲属能够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被害人的近亲属与被害人之间具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而且是被害人的法定承继人,依法享有承继被害人产业的权力,因此在被害人逝世的情况下,近亲属为了拯救所遭到的经济丢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恳求得到补偿。(3)无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署理人,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或许约束行为能力的场合下,因为其个人能力所限,仅靠自己的力气是难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因此法律规则,他们的法定署理人或许监护人能够代为提起民事诉讼;(4)人民检察院,假如是国家产业、团体产业遭受丢失,受丢失的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刻,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5)在稳妥人依据投保人的请求预先支付了稳妥补偿金时,稳妥人能够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诉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形成的物质丢失依法负有补偿职责,而被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申述要求补偿经济丢失的人。依据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履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补偿职责的被告人包含以下几类景象:(1)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查刑事职责的其他一起致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一般便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即或许施行了犯罪行为、依法被追查刑事职责的人,这儿的刑事被告人不仅是指那些被科罪量刑、被追查了刑事职责的人,而且也包含没有被追查刑事职责的其他一起致害人,其他一起致害人因为行为细微或其他法律规则的原因,尽管没有被追查刑事职责,可是其致害行为形成物质丢失的,依然负有补偿职责,应当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署理人或许监护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署理人或许监护人承当法律规则的监护职责,其特定的法律地位决议其应当尽到监护职责,所以当未成年人或许精神病人施行损害行为给被害人形成物质丢失时,法定署理人或许监护人应当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承当补偿职责;(3)已被履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承继人,刑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而且已尼被履行死刑的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已被履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承继人,遗产承继人自己尽管没有施行犯罪行为,也不承当刑事职责,但其已然承继了犯罪人的产业,就意味着也要承当犯罪人应当承当的刑事职责;(4)一起犯罪案子中案子审结前已逝世的被告人的遗产承继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不追查刑事职责,可是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形成的物质丢失,依然需求补偿,刑事被告人自己尽管逝世无法承当补偿职责,但其遗产承继人承继了刑事被告人的遗产,依据法律规则天然应当承当的补偿职责,因此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单位和个人,除了上述几类应当依法负有补偿职责的人以外,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也负有补偿职责。别的,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的,假如其近亲属自愿代为承当的,司法机关应当允许,其近亲属能够承当民事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