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裁定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5:32
要是当事人拒不实行怎么办呢,有些什么方法能够赏罚当事人呢,拒不实行判定请求书应该怎样写呢,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是什么意思呢,司法解说的司法解说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拒不实行判定请求书”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法院受理实行请求是有期限的,受理后的实行进程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在规则的期限内该法院没有实行,你能够请求他的上级法院实行。
人民法院决议受理实行案子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实行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并承当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则的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或拖延实行金。
被实行人有产业可供实行的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实行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同意。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认承办人。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司法解说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说》2002-8-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意义问题,解说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实行内容并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判定。人民法院为依法实行付出令、收效的调解书、裁决判定、公证债务文书等所作的判定归于该条规则的判定。
下列景象归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一)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三)协助实行责任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实行告诉书后,拒不协助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四)被实行人、担保人、协助实行责任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波折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五)其他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的共犯追查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许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一起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则之罪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关于你提出的“拒不实行判定请求书”问题,听讼网小编现已整理出来了,拒不实行判定请求书会遭到法令处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律师。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法院受理实行请求是有期限的,受理后的实行进程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在规则的期限内该法院没有实行,你能够请求他的上级法院实行。
人民法院决议受理实行案子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实行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并承当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则的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或拖延实行金。
被实行人有产业可供实行的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实行案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伸实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同意。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认承办人。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司法解说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说》2002-8-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意义问题,解说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实行内容并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判定。人民法院为依法实行付出令、收效的调解书、裁决判定、公证债务文书等所作的判定归于该条规则的判定。
下列景象归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则的“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一)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产业或许无偿转让产业、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二)担保人或许被实行人躲藏、搬运、成心毁损或许转让已向人民法院供给担保的产业,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三)协助实行责任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实行告诉书后,拒不协助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四)被实行人、担保人、协助实行责任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波折实行,致使判定、判定无法实行的;
(五)其他有才能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严重的景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实行判定、判科罪的共犯追查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许滥用职权,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一起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规则之罪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关于你提出的“拒不实行判定请求书”问题,听讼网小编现已整理出来了,拒不实行判定请求书会遭到法令处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