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18:28
在司法实务中,拘传这一词,信任部分人仍是略有听闻,但对其的意思却不是十分清楚。那么拘传是什么意思?了解其相关法律常识有助于保护本身的利益。下面听讼网小编将为我们具体阐明,期望会对您有协助。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办法系统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议适用。
相关常识:拘传的首要程序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批阅。
办案人员依据办案状况,以为需求选用拘传办法的,应首要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阅。
2、拘传的履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履行人员履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抵抗拘传的,能够运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刻。
刑诉法榜首百一十七条[2]
“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案情特别严重、杂乱,需求采纳拘留、拘捕办法的,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接连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确保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刻。”
4、拘传的地址。
依据公安部《规矩》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矩》第35条规矩,拘传的地址,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地点的市、县以内。假如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地点地的市、县进行;特别状况下,也能够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许居住地地点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成果。
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当即讯问。讯问完毕后,应依据案子的状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以为依法应当约束或掠夺其人身自由的,能够选用其他相应的强制办法;以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办法的,应当即开释,不得变相扣押。
拘传在刑事诉讼中含义严重,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有助于保护本身利益。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办法系统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议适用。
相关常识:拘传的首要程序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批阅。
办案人员依据办案状况,以为需求选用拘传办法的,应首要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阅。
2、拘传的履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履行人员履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抵抗拘传的,能够运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刻。
刑诉法榜首百一十七条[2]
“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案情特别严重、杂乱,需求采纳拘留、拘捕办法的,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接连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确保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刻。”
4、拘传的地址。
依据公安部《规矩》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矩》第35条规矩,拘传的地址,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地点的市、县以内。假如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地点地的市、县进行;特别状况下,也能够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许居住地地点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成果。
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当即讯问。讯问完毕后,应依据案子的状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以为依法应当约束或掠夺其人身自由的,能够选用其他相应的强制办法;以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办法的,应当即开释,不得变相扣押。
拘传在刑事诉讼中含义严重,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有助于保护本身利益。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