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05:54常常有用户来问听讼网小编,昆明住宅公积金告贷买房怎么办?为此听讼网小编给我们总结一下:
① 告贷人到住宅公积金服务大厅告贷事务专区提交个人请求所需材料,公积金中心告贷前台柜员(公积金中心告贷前台柜员由受托银行派驻公积金中心的人员构成)受理、检查并与告贷人面谈,检查通往后辅导告贷人填写《告贷请求表》,并由告贷人签字承认。
② 公积金中心告贷前台柜员对《告贷请求表》进行初审,向告贷人做出准予或不予告贷的承认。准予告贷的,与告贷人预签《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合同》。告贷人在相应的告贷银行开立还款储蓄账户。
③ 告贷请求材料转到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对其进行检查(含购房真实性审阅),检查合格的,处理担保手续,并向公积金中心出具《告贷担保许诺函》。
④ 告贷人到公证处窗口处理《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合同》的预公证手续。
⑤ 担保公司将告贷人告贷材料、预签的合同协议以及《告贷担保许诺函》报公积金中心告贷复审柜员,由告贷复审柜员进行复审,批阅赞同告贷的,报告贷终审柜员审阅。
⑥ 经终审赞同发放的告贷,告贷材料返还告贷前台柜员,由告贷前台柜员完结《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合同》内容的填制,签盖委托人、告贷人告贷合同专用章,完结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