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23:02
冉某某自2006年7月起接连两次与合肥某电器公司签定《劳作合同书》,合同约好作业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止。2015年3月7日,冉某某收到该公司出具《免除(停止)劳作合同告诉单》,要求冉某某处理离任手续。2015年3月20日,该公司又向冉某某出具《续签劳作合同告诉书》,要求冉某某7日内续签劳作合同,并将冉某某调入珠海某电器公司作业。冉某某未予赞同,与该公司发作争议。
合肥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定合肥某电器公司未与冉某某续签合同并出具《免除(停止)劳作合同告诉单》属违法行为,应付出冉某某二倍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合肥中院二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本案中,合肥某电器公司先向冉某某宣布《免除(停止)劳作合同告诉单》,其后又宣布《续签劳作合同告诉书》、《关于冉某某同志调入总部的告诉》等,尽管表明续签劳作合同,但却要求将缔结合同的主体由合肥某电器公司变更为珠海总公司,且要求冉某某至珠海总公司签到。
合肥某电器公司的上述行为实际上是在停止其与冉某某间劳作合同后,让冉某某与其他公司树立劳作联系,其行为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则,既未与冉某某依法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又回绝冉某某向其供给劳作,归于违法免除劳作联系,因而应当向冉某某付出违法免除劳作联系的赔偿金。
合肥市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定合肥某电器公司未与冉某某续签合同并出具《免除(停止)劳作合同告诉单》属违法行为,应付出冉某某二倍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合肥中院二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本案中,合肥某电器公司先向冉某某宣布《免除(停止)劳作合同告诉单》,其后又宣布《续签劳作合同告诉书》、《关于冉某某同志调入总部的告诉》等,尽管表明续签劳作合同,但却要求将缔结合同的主体由合肥某电器公司变更为珠海总公司,且要求冉某某至珠海总公司签到。
合肥某电器公司的上述行为实际上是在停止其与冉某某间劳作合同后,让冉某某与其他公司树立劳作联系,其行为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则,既未与冉某某依法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又回绝冉某某向其供给劳作,归于违法免除劳作联系,因而应当向冉某某付出违法免除劳作联系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