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破产财产的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应该按哪些程序进行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20:16
破产企业产业的整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产业进行权属界定、规模界定、分类界定和挂号造册的活动。
法律咨询:
不属于破产产业的已作为担保物的产业按哪些程序进行处理
律师答复: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产业进行独自挂号,
2.典当权人将担保产业悉数证明材料向清算组移送,
3.典当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处理的担保产业向清算组移送,
4.典当人向清算组出具免除典当联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处理担保产业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产业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产业拍卖金钱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典当权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八十九条重整方案由债款人担任履行。
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后,已接收产业和经经营务的处理人应当向债款人移送产业和经经营务。
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之日起,在重整方案规则的监督期内,由处理人监督重整方案的履行。
在监督期内,债款人应当向处理人陈述重整方案履行情况和债款人财务状况。
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处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陈述。自监督陈述提交之日起,处理人的监督责任停止。
处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陈述,重整方案的好坏联系人有权查阅。
经处理人恳求,人民法院能够裁决延伸重整方案履行的监督期限。
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决同意的重整方案,对债款人和整体债务人均有约束力。
债务人未依照本法规则申报债务的,在重整方案履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方案履行结束后,能够依照重整方案规则的同类债务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
债务人对债款人的确保人和其他连带债款人所享有的权力,不受重整方案的影响。
第九十三条债款人不能履行或许不履行重整方案的,人民法院经处理人或许好坏联系人恳求,应当裁决停止重整方案的履行,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决停止重整方案履行的,债务人在重整方案中作出的债务调整的许诺失掉效能。债务人因履行重整方案所受的清偿依然有用,债务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务。
法律咨询:
不属于破产产业的已作为担保物的产业按哪些程序进行处理
律师答复: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产业进行独自挂号,
2.典当权人将担保产业悉数证明材料向清算组移送,
3.典当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处理的担保产业向清算组移送,
4.典当人向清算组出具免除典当联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处理担保产业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产业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产业拍卖金钱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典当权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八十九条重整方案由债款人担任履行。
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后,已接收产业和经经营务的处理人应当向债款人移送产业和经经营务。
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之日起,在重整方案规则的监督期内,由处理人监督重整方案的履行。
在监督期内,债款人应当向处理人陈述重整方案履行情况和债款人财务状况。
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处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陈述。自监督陈述提交之日起,处理人的监督责任停止。
处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陈述,重整方案的好坏联系人有权查阅。
经处理人恳求,人民法院能够裁决延伸重整方案履行的监督期限。
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决同意的重整方案,对债款人和整体债务人均有约束力。
债务人未依照本法规则申报债务的,在重整方案履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方案履行结束后,能够依照重整方案规则的同类债务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
债务人对债款人的确保人和其他连带债款人所享有的权力,不受重整方案的影响。
第九十三条债款人不能履行或许不履行重整方案的,人民法院经处理人或许好坏联系人恳求,应当裁决停止重整方案的履行,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决停止重整方案履行的,债务人在重整方案中作出的债务调整的许诺失掉效能。债务人因履行重整方案所受的清偿依然有用,债务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