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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评述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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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1994年7月1日起实施。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12月25日作出了《关于修正公司法的抉择》,增设了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放松了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和请求股票上市的条件等。这些修正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却并未对《公司法》进行全面修正。
2004年3月举办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和本年的二次会议上,数百名人大代表提出多项方案,主张赶快修正公司法。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法》,从2006年1月1日开端实施。
公司法现已于2005年10月27号公布,我个人对修订后的公司法持必定的、比较高的点评。能够从这样几个方面来进行点评:
1、新公司法规矩对实践需求的满意程度怎么?
2、社会各界提出的公司法修正意见反映的程度怎么?
3、公司法定位是私法,新公司法表现公司法定位的程度怎么?
4、公司法在习惯全球竞赛的要求方面表现得怎么?
这次公司法的修正在这四个方面都有一些标志性效果。
最近有一个时机参与商务部举行的与日本专家、学者的双方公司法讨论会,日本有的律师对咱们公司法20条的规矩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比方20条第2款规矩,公司股东乱用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20条第3款是关于公司法品格否定即揭开公司面纱的规矩。他们提出,已然公司法和外商出资企业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联系,公司法就有一般适用和弥补适用的效能,能不能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适用20条。这说明咱们这次公司法修订有的规矩力度仍是比较大的,现已引起境外专家学者的注重。当然了,我也提出,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矩股东乱用权力危害公司利益,能够不承当补偿职责,恐怕日本法也不能这样做吧!又比方说第20条第3款规矩,股东乱用公司位置和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你也不能在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中规矩,股东乱用公司位置和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不承当连带职责,这个恐怕不能写吧!通过这些咱们能够看出,公司法一些规矩的力度仍是比较大。
关于公司法自身的问题,结合方才施教师给我的使命,我想从下面三个方面来完结。
一、公司法修订中立法理念和精力的改变
1、从侧重于服务国有企业改革改变为便利社会各种出资者(包含国有出资者)使用公司
原本公司法榜首条主旨的榜首句话便是“为了习惯树立现代企业准则的需求”,外国人或许不了解,可是我国人都了解这是和国有企业改革相联系的,这句话到最后审议阶段被删去了。相似这样被删去的当地有14处,比方原本公司法里规矩“公司中的国有财物一切权归于国家”,对此,我们一向以为不当,为什么其他股东出资后只要股权,而国有股对它投入公司的财物还有一切权?(施天涛教师:弥补一句,物权立法傍边也还在说这个问题。王:可是公司法比较好地处理了这个问题。)还比方,删去了“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有必要依照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条件和要求,转化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整理债权债款,评价财物,树立标准的内部管理机构”等。我觉得,这14处删去专门为国有企业、其他国有出资主体建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革规矩的条款,表明把公司真实作为各种出资者都能选用的方式。当然,公司法依然保留了国有独资公司的一节。这原本应和一人公司兼并规矩,但这次没有做到。下降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也和这个有联系。原本之所以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矩得高,是因为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改建的公司,而国有企业改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没有1000万人民币财物不或许,我国国有企业都比较大。国有企业改建为有限公司,原有企业财物10万、20万、50万一般也都是有的,所以曩昔不觉得高,可是假如从自然人建立公司的视点考虑,这个标准明显就过高了。所以,这次下降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从避免滥设公司改变为便利建立建立公司,鼓舞出资,促进出资(关于这个问题,朱教师一瞬间会具体讲,在此不说了)。
3、放松控制、尊重公司自治
这方面的改变很大。原本公司法总则中有一个规矩,“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依照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宏观调控和公司法有什么联系?没有联系。宏观调控是形成一种安稳、持续开展的经济秩序,它不着眼于调控某个企业,而是对整个经济的调控,写在公司法里好像是对每一个企业的调控,这一条文表现了控制的强度,这次修正就将它删去了。一起,突出了公司规章的效果,除了原本的规矩以外,添加了10处公司规章能够另行规矩的规矩。别的,这次公司法修正突出了有限职责公司的简化方式。比方在股份有限公司里,司理是有必要设的,有限职责公司则是能够设。再举一个比方,有限职责公司股东在书面方式整体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能够不举行股东会,直接作出抉择。还有,添加了许多恣意性标准,对此不再举例。这次修正的根本性改变是,把公司的确看成是股东的公司,公司应该怎么做,许多情况下由股东抉择。举两个比方,比方说转出资,原本了解它是维护债权人的很重要的办法,其实转出资今后仅仅财物的形状改变了,某些财物选用了股权的形状,但并不是产业减少了,并不影响债权人的维护。这次,把转出资看作是股东自己的工作,由规章规矩股东会或董事会抉择。这就看得出来,的确是把公司的开展首要看成是股东自己的工作,由股东来抉择计划,表现了公司自治的精力。
4、净化公司法内容,和谐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联系(后边,汤教师会具体讲,我就不讲了)。
5、从重在事前规制到加强过后救助
比方添加民事职责的规矩,添加程序性、操作性规矩,为诉讼提供便利。假如象修正前的公司法的规矩,操作性、可诉性差,股东凭什么提起诉讼呀,没有依据。这次还添加了诉讼方式,除了完善直接诉讼外,还添加了股东代表诉讼准则。
以上是新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精力上的革新,是我初看了之后的感觉,或许还有没有谈到的。
二、新公司法中的准则立异
公司法通过修正条文少了,主要是将公司法中本应由证券法规矩的内容转由证券法规矩,也有一些条文兼并了,可是,实际上添加了许多准则。
1、鼓舞出资,便利公司建立(前面现已讲过)
2、完善公司管理
以下几个方面比较显著:
①充分和加强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责任的规矩。曩昔的责任规矩只管到董事、监事和司理,司理之外的高档管理人员不论,这次是管到董事、监事和一切高档管理人员。并且这次责任的规矩中,比较突出的是添加了责任的一般性规矩,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对公司负有忠诚责任和勤勉责任。这样一来,即便法令罗列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责任有遗失,公司、股东仍能够要求他们依照一般性规矩履行责任,法院也能够依据一般性规矩的准则处理相关胶葛。这次公司法修正还充分了有关忠诚责任的规矩,主要是添加了忠诚责任的内容和相关程序。
②加强有关监事会的规矩。一是充分监事会职权,比如监事会关于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公司规章或许股东会抉择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能够提出免除的主张;能够代表公司对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二是规矩监事会行使职权的手法和保证办法,比如,监事会有查询权,还能够请会计师事务所帮忙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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