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需要什么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0:35近一个多月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接连发布26份《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挂号证明报废布告》,触及相关证件被刊出居民300多户。
但是,就在多个布告发布后不久,有网友表明这些刊出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挂号证明所属的房子仍然存在,之所以被刊出,原因是这些权力人都是对政府的征收和拆迁补偿决议存在争议的人。
11月11日至12月7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接连发布了26个《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挂号证明报废布告》,触及户数达300多户,多属旧城改建项目房子。
11月26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了《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挂号证明报废布告》,公示号为2016第19号。该布告发布了22处不动产的权力人、地理位置和权力类型,并显现上述权力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已被依法刊出。布告中称,“因我组织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挂号证明,依据《不动产挂号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则,现布告报废。”
在这份布告中,家住汉阳区的张卫(化名)也名列其间。张卫称,他家归于旧城改建项目区内。“因为补偿条件没有谈妥,我一向没有签字。”11月底,他听朋友说,他家土地使用权现已被刊出。“我76岁了,也不会上网,我底子就不知道这件工作。”张卫称,自家的房子证件完全,“房子还没拆,我的土地使用权就被刊出了。”张卫一直不能了解。
【土地刊出挂号被质疑】
依据布告,部分刊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求方为汉阳区房子征收处理办公室,依据法规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汉阳区大归元片区铁梵宇周边地块A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子征收决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房子征收补偿决议书。
网民质疑称,屋尚未被撤除,土地的刊出挂号是怎么处理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应由权力人自己请求报废,汉阳区的为什么是由征收拆迁主管部分来请求。”
【回应】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
对刊出原因定性了解有误
新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方表明,刊出相关权力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挂号证明,是区政府依据公共利益需求施行的征收行为。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表明,媒体报道对刊出原因的定性有误。刊出相关权力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挂号证明,原因不是拆迁,而是区政府依据公共利益需求施行的征收行为。
针对记者提出的有关律师质疑武汉地方性规章缺少法令支撑的问题,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称,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令文书或许人民政府的征收决议等,导致物权建立、改变、转让或许消除的,自法令文书或许人民政府的征收决议等收效时发收效能”的规则,自人民政府征收决议收效时物权发作搬运。
武汉市国土资源局表明,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不动产挂号暂行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收效的法令文书或许人民政府收效的决议等建立、改变、转让、消除不动产权力的”的规则,能够由单独请求刊出挂号。
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不动产挂号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则“因不动产权力灭失等景象,不动产挂号组织需求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许不动产挂号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挂号簿大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许不动产挂号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的确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挂号组织门户网站或许当地揭露发行的报刊上布告报废。”因而,刊出行为契合相关法令规则。
正常的不动产挂号证明的流程是怎样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局表明,武汉市在拟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施行办法》时,依据《物权法》规则,并对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中所规则的“房子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收回”的规则进行了细化,为此《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施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则“房子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收回,房子、土地处理部分能够依据征收补偿协议或许征收补偿决议直接处理刊出挂号手续。”
关于质疑由征收拆迁主管部分请求报废的问题,武汉市国土资源局表明,2012年《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施行办法》出台前,现已向全社会揭露寻求定见。依据2015年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施行办法》,2016年2月我市对原《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施行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揭露寻求了社会公众定见。
律师说法
1、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挂号证明报废需求什么流程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挂号刊出等,主要是实施“依请求处理”准则。流程一般为当事人请求,不动产挂号组织受理后进行查验,一旦房子灭失事实,予以刊出,假如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确无法收回,可布告报废。但报废条件仍是查验房子灭失状况。
如此批量刊出房子产权证经不起琢磨。假如以为政府作出征收决议就能够收效则了解有误,征收决议出来后,当事人可在60天内行政复议,6个月内行政诉讼。在这期间,征收决议处于效能待定状况,并非马上收效。
2、“不动产权力灭失等景象”指的是什么?
不动产权力灭失是指不动产现已没了,比方因为爆破、地震、撤除等原因房子不复存在等。的确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挂号组织门户网站或许当地揭露发行的报刊上布告报废。此处的“的确无法收回”是指不动产权属证书丢掉、或许当事人藏匿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收回。
3、刊出此证与拆迁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韩骁表明,关于未被拆迁的户主而言,房子仍存在,房子上的权力仍存在,此刻单独面布告宣告掠夺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对其私有财产权益的侵略。
不动产权刊出意味着房子所有权人丧失了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从物权理论来看,在无使用权的土地上缔造的房子,就构成了对土地所有权人(即国家)行使所有权的阻碍,武汉市政府完全能够扫除阻碍为由要求撤除房子。
国土资源局说刊出的原因不是拆迁是征收,但拆迁恰恰是征收准则的一部分,两者并不矛盾,因而不能够分裂开来。
4、刊出行为是否有不当之处?
本案平分两种状况,关于政府合法作出拆迁补偿决议,并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被合法强拆了的房子,因该房子已灭失,刊出其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予以布告并无不当。
假如没签协议,也没拆的房子刊出其不动产权属证书,该行为涉嫌违法。不动产挂号报废有必要是不动产灭失为条件,公民私有财产不行侵略是公民的宪法权力,即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房子征收,也需求在与公民达到合理补偿的基础上进行征收。
在未与房子产权人达到协议的状况下,武汉市房子挂号部分使用对国土资源《不动产挂号暂行法令施行细则》规则的解读有误,单独面临房子产权作出刊出挂号。相关权力人能够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法要求吊销武汉市产权挂号部分的该违法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