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21:47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依法建立的合同是具有法令约束力的,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随意免除合同,而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能够免除签定的合同,那么合同免除的法令作用?
1、一般规则
合同法第97条规则,合同免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恳求恢复原状或许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补偿损失。该条规则,确立了合同免除的两方面效能:一是向将来发作效能,即停止实行;二是合同免除能够发作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令结果)。学者以为,非继续性合同的免除准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免除准则上无溯及力。
2、危害补偿
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则,合同免除与危害补偿能够并存。但关于危害补偿的规模,有不同观念。其一以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全部危害均可恳求补偿,既包含债款不实行的危害补偿,也包含因恢复原状所发作的危害补偿;其二以为,对危害补偿规模的确认应具体分析,在许多状况下,危害补偿与合同免除是彼此排挤的,挑选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沛的维护,没有必要一起采纳两种方法,例如协议免除、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1、一般规则
合同法第97条规则,合同免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恳求恢复原状或许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补偿损失。该条规则,确立了合同免除的两方面效能:一是向将来发作效能,即停止实行;二是合同免除能够发作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令结果)。学者以为,非继续性合同的免除准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免除准则上无溯及力。
2、危害补偿
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则,合同免除与危害补偿能够并存。但关于危害补偿的规模,有不同观念。其一以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全部危害均可恳求补偿,既包含债款不实行的危害补偿,也包含因恢复原状所发作的危害补偿;其二以为,对危害补偿规模的确认应具体分析,在许多状况下,危害补偿与合同免除是彼此排挤的,挑选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沛的维护,没有必要一起采纳两种方法,例如协议免除、因不可抗力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