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之信用反担保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8:42合同编号__年__字第__号
担保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反担保人(丙方)
居处(地址): 居处(地址): 居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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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乐意以确保的方法就甲、乙两边签定的××年×字×号《托付确保合同》向甲方供给反担保,并承当反担保的确保职责。甲方经审查,赞同丙方作为反担保人。甲、乙、丙三方依照图家法律法规的规则,经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赞同上述《托付确保合同》中的一切条款,并向甲方确保乙方可以依照上述《托付确保合同》的有关约好,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清偿甲方垫支的悉数金钱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丢失等。
第二条 丙方确保担保的规模
一、上述《托付确保合同》中约好的甲方实行确保职责代乙方归还的悉数金钱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丢失;
二、上述《托付确保合同》中约好的乙方应向甲方付出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完成债务的费用等。
三、上述《托付确保合同》中约好的乙方应向甲方付出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及丢失等。
第三条 丙方的确保期间
第四条 确保方法
丙方在其确保规模内承当连带确保职责。如乙方未实行或未彻底实行上述《托付确保合同》中约好的乙方的职责的职责,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
丙方抛弃作为反担保的确保人的任何抗辩权。
第五条 丙方的其他职责上
一、依据甲方的要求,定时或随时向甲方供给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计算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
二、合作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时或随时的查看、了解和监督;
三、未经甲方赞同,不得租借、出售、搬运、转让或以其他方法处置丙方的悉数或大部分产业;
四、丙方组织若发作分立、兼并、重组、改变、吊销等状况,应提早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赞同,本合同项下的悉数职责由改变后的组织承当,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承受的新的确保人;
五、约好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约好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 违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