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23:47

发布部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湘国税发[1997]016号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征收处理,保护正常的交税次序,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处理方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处理工作的告诉》,特制定本方法。    相关法规:                第二条 凡经本省县以上国税机关确认(包含暂时确认)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的单位和个体运营者均应归入分类处理的规模。    第三条 增值税一般交税人一致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类别。    第四条 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一)A类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有必要一起具有下列条件:1、从事货品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出产货品或供给应税劳务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年应纳增值税额在10万元以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以下简称《管帐法》)的规矩,设置管帐组织,装备管帐人员,主管管帐由具有助理管帐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历的人员担任,并有1名以上专职办税人员,能依照国家一致的管帐制度设置管帐科目和管帐帐簿,财政核算健全。3、有固定的运营场所,对本单位出产、运营用房具有产权或租借期在五年以上。4、严厉遵守财政制度和各项税收政策,能按规矩及时精确报送有关税务材料,年交税申报精确率在95%以上(含95%)(指交税人自报应交税额与税务人员核实应交税额的份额)。5、自觉实施交税责任,如期缴交税款,无欠税,如遇特别困难,按规矩处理了延期入库手续。6、查看年度未发现有偷、骗、抗税行为。7、严厉按规矩领购、保管、运用、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无发票责任事故和违章行为。(二)凡有下列景象之一者,按C类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处理:1、无正当理由,税负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50%以上(含50%)或长时间零申报、负申报,有偷税嫌疑者;2、流通领域的挂靠公司、承揽公司;3、暂时确认的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暂按C类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处理,待运营期满1年今后,再确认其是否晋级或撤销一般交税人资历;4、未按规矩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明细帐或未向国税机关报送\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以及不能完好供给其他有关税务材料者;5、没有树立标准的发票处理制度,在发票领购、运用、保管等方面发生过较大责任事故和违章行为者;6、屡次呈现交税申报不实或未准时申报者;7、有较严峻拖欠税款行为或不按规矩处理延期交税批阅手续者。8、经税务机关查看有偷税或其他严峻税务违章行为者。(三)不符合上述A类、C类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条件的,按B类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处理。    相关法规:        第五条 对不同类别的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在交税申报、发票供给、稽核稽察等方面实施宽严不同、区别对待的征管方法。(一)A类增值税一般交税人的税收征管。1、交税申报。交税人每月申报时只报送《增值税交税申报表》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不需报送其他附表及附报材料,由主管国税机关定时派员下户稽核。但归入防伪税控体系的单位,其交税申报仍应按防伪税控的有关规矩处理。2、发票供给。交税人依照《湖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规矩》,凭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副本、购票员资历证、年审合格证及有关材料,根据核定的品种、数量购领专用发票,一次发售量最多不得超越一个月用量,实施验旧领新。对交税人防伪税控体系的单位,仍按防伪税控体系有关处理规矩处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