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4:43生育日子补贴的享用期限:(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或许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许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日子补贴的享用期限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生育日子补贴的享用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或许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许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出产或许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用生育日子补贴外,还可依照下列规则享用生育日子补贴:(一)难产的,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贴;
(二)契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半个月的生育日子补贴。
以上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常识,谢谢您的阅览,想了解更多内容,请持续重视听讼网。